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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收緊兩岸雙重戶籍認定 大陸定居證等同身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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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於 8小時前 • 發布於 8小時前 • on.cc 東網
梁文傑主持記者會。(中時電子報圖片)
梁文傑主持記者會。(中時電子報圖片)

台灣陸委會日前發布釋令指出,假如台灣民眾在大陸設有戶籍,包括持有大陸居民身份證及定居證,將喪失台灣身份。面對外間質疑最新釋令並不合理,陸委會副主任委員梁文傑周四(24日)否認正在擴張法律解釋,並重申台灣民眾只要拿到大陸定居證,那就會被視為拿到大陸戶籍。

根據台方《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之一列明「台灣地區人民不得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或領用大陸地區護照」。令釋提到陸方以「定居」作為法律及行政管理基礎,如取得大陸公安部門發出定居證,即可辦理常住戶口登記、申領與大陸人民相同居民身份證。上述條例所提「設有戶籍」,按其法律立法目的、規範意旨及其整體規定關聯意義綜合判斷,應包含持有大陸居民身份證及定居證。

在陸委會例行記者會上,梁文傑稱依據陸方相關規定,台灣民眾如欲取得定居證,須先前往出入境機關申請,獲定居同意書後再去公安機關申請定居證,同時上繳台胞證、台灣身份證等證件。當拿到定居證後,要再去當地戶政機關登錄戶口及拿取身份證,屬一連串以定居證為核心連續動作及密接要件,只要拿到定居證,等同可登錄戶口及拿取身份證,故可認定定居證到手等於取得大陸戶籍。

梁文傑說明,台陸兩地用字有些不同,例如台方會用「戶籍」,陸方則用「戶口」,怎樣認定應是接照台方標準。自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3月底為止,台灣民眾赴陸失聯或被留置、盤查、關押人數共有82人。他指台灣民眾在陸被限制人身自由主因與涉及詐騙案件有關,赴陸從事詐騙並不可取,而且相當危險。

談及陸客來台觀光一事至今未有進展,梁文傑稱正在討論是否開放第二類陸客(經第三地赴台觀光7人以上組團)到台,形式接近自由行,不過需看北京意願。他期望可先透過觀光小兩會(即台旅會及海旅會)溝通,目前為止沒有進展。

另外,陸委會當天發布民調顯示,73.7%受訪者認為北京對台滲透愈來愈嚴重,70.9%贊成立委或各級民代赴陸前應先向政府申請。被問及兩岸目前交流態度,34.1%受訪者認為兩岸交流速度「剛剛好」,也有32.7%覺得「太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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