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國務院 3月31日宣布制裁6名中港官員,包括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警務處處長蕭澤頤等,指控他們濫用《香港國安法》進行跨國鎮壓,並進一步削弱香港的自治權。
美國國務院發聲明指,北京及香港官員濫用《香港國安法》的域外管轄權,恐嚇、噤聲並騷擾19名被迫逃亡海外的民主運動人士,其中包括一名美國公民及4名美國居民。
美國政府根據《行政命令13936號》,對 6名參與或制定政策進一步侵蝕香港自治、違反中國承諾,並涉及跨國鎮壓行為的官員,實施制裁。
受制裁名單包括負責制定及執行《香港國安法》的律政司司長林定國(Paul Ting Kwok LAM)、香港警務處處長蕭澤頤(Raymond Chak Yee SIU)、曾任香港警察學院院長的香港警務處助理處長(國家安全)王忠巡、2021年晉升為香港警務處助理處長並接任國家安全警務的趙詠蘭(Margaret Wing Lan CHIU)、香港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秘書長區志光(Sonny Chi Kwong AU)以及中央駐港國家安全公署署長董經緯(Dong Jingwei)。
根據制裁令,受制裁人士在美國境內或由美國人持有或控制的所有財產與財產利益將被凍結,並須向美國財政部外國資產控制辦公室(Office of Foreign Assets Control,簡稱OFAC)報告。此外,任何由一名或多名受制裁人士直接或間接持有50%或以上股權的實體亦將被凍結。
所有美國人士或位於美國境內、經過美國的交易,若涉及被制裁人士的資產或利益,均被禁止,除非獲得OFAC頒發的特別或一般許可,或符合美國制裁豁免條件。這些禁令亦包括向受制裁人士提供或接受任何資金、物資或服務。
外交部駐港公署強烈譴責及堅決反對美國制裁6名中央及香港官員,批評美方實施無理制裁,並發布所謂「2025年香港政策法報告」,詆毀香港法治、民主、自由、人權狀況,是對香港事務和中國內政的粗暴干涉,是對國際法原則和國際關係基本準則的粗暴踐嘴,「暴露美國粗暴霸道的醜臉。」
公署發言人表示,特區警方依法對海外反中亂港分子採取行動,特區司法機構依法獨立公正審理國安案件,完全符合國際法和國際通行慣例,是維護國家安全和香港繁榮穩定的正義之舉、必要之舉,不容任何外部勢力說三道四。
發言人並指,如今的香港,已進入由治及興的發展新階段,展現出光明前景。美方所謂的制裁再次暴露其「破壞香港繁榮穩定、遏制中國發展的險惡用心」,並強調中方將採取有力措施堅決反制。
特區政府亦強烈譴責美國,表示此舉妄圖恫嚇維護國家安全的相關官員,再次顯露美國霸權主義下的野蠻,與其近期對不同國家及地區施以欺負和壓迫手段的霸凌野蠻同出一轍。發言人指,美國聲明中所提及的指明潛逃者被通緝和被法院發出拘捕令,一直潛藏美國、英國和澳洲等地,並在當地繼續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勾當,包括煽動分裂國家、請求外國對中國及特區進行『制裁』、封鎖及採取其他敵對行動,批評美方包庇、刻意抹黑特區政府依法採取的措施及行動並散播不負責言論,試圖混淆視聽,特區政府對此表示強烈不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