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兩歲女童去年6月被人發現獨自在旺角一遊樂場內徘徊。曾答應照顧她的印尼女子被捕。她早前承認「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及「逾期居留人士接受僱傭工作及開辦業務」兩罪,餘下一項過期居留罪則押後答辯,案件今(24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裁判官就被告承認的兩罪,判被告入獄15個月一星期。至於過期居留罪,則進一步押後至6月5日再訊。
42歲匿名印尼被告以「KH」作代號。就她一項過期居留罪,辯方稱,她早前申請免遣反聲請被駁回,擬提司法覆核挑戰決定,申請押後答辯。裁判官批准,把案押後至6月5日再訊。至於被告早前承認的兩罪,法庭考慮到女童年齡、被告認罪等因素,就逾期居留人士接受僱傭工作及開辦業務罪判她入獄15個月,就虐兒罪判她入獄兩星期,並中一個月跟前述控罪同期執行,即總刑期為15個月一星期。
據同意案情指,2024年6月28日 ,兩歲的X獨自在洗衣街兒童遊樂場徘徊,良久沒有成人陪伴照顧,途人見狀,懷疑女童與父母走失果。最終X被帶到警署及廣華醫院檢驗,證實她沒有受傷。翌日凌晨,X的母親到旺角警署並向警員稱,去年5月,她經男子John介紹,以300港元日薪僱用被告照顧X。案發當天,她向被告支付1,500港元,要被告照顧女童5日。同年6月30日被告被捕。被告承認曾答應照顧X,案發前一天亦受John委託照顧X,但X的母親支付之金錢,不夠用作X每日的生活費。調查又發現KH曾在港任女傭,但她的僱傭合約已於2022年11月終止。
案件編號:WKCC 2922/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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