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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陳虹秀求情|辯方指善良熱心助人 選擇留港面對 考慮重審定罪、延誤予較大幅度減刑

集誌社

發布於 04月03日09:15

「陣地社工」成員陳虹秀被控於 2019 年 8.31 灣仔衝突中暴動,2020 年被裁表證不成立,律政司上訴得直,案件發還重審,陳虹秀上月被裁定罪成,案件今求情。已還押 23 日的陳虹秀精神不俗,微笑向律師和旁聽席揮手。

代表她的資深大律師潘熙呈上多封求情信,指陳虹秀品格高尚、有強烈正義感,為人善良而樂於助人。而本案歷時逾五年半,陳承受沉重壓力並患病,但她沒有放棄自己、反而積極面對人生,再修讀了碩士學位,原審後明知有機會離港,但仍選擇留港面對審訊。潘熙坦言,今次求情「可能係我做咗咁耐最困難嘅求情」,望法庭考慮陳重犯機會低、案件乃重審後再定罪及出現延誤而盡量輕判。

陳虹秀還押 23 日精神不俗微笑向旁聽席揮手

已還押 23 日的陳虹秀,近十時步入法庭,一頭短髮、戴眼鏡的她身穿裁決日當天所穿,印有「Odd little lives we all live. At least we are doing it together」字句的白色長袖上衣,精神不俗,微笑向律師和旁聽席揮手,旁聽人士亦向她揮手和做心心手勢。有旁聽人士說:「好似瘦咗少少。」

代表陳虹秀的資深大律師潘熙引述書面陳詞,重申幾項求情重點。潘熙先講述陳虹秀的家庭背景,指其父親過身、弟弟移民,主要由陳照顧母親,其母形容陳由細到大都很乖巧、學業優異,亦有強烈正義感,會仗義執言,「睇唔過眼就會講嘢」。潘又形容,陳性格開朗,「兩次見到都係笑住同我講嘢」,予人印象亦是「諗咗其他人先,再諗自己,都係佢做社工嘅初心」。

陳虹秀自上月罪成還押 23 日,她身穿裁決日當日上衣上庭,向旁聽席微笑揮手。(資料相片)
陳虹秀自上月罪成還押 23 日,她身穿裁決日當日上衣上庭,向旁聽席微笑揮手。(資料相片)

辯方陳詞:原審無罪後可離開香港,選擇留港面對

潘指,陳無任何政治聯繫,有良好品格,一直奉公守法,本案前無任何被捕或定罪紀錄。她於 1998 年工程系畢業,2003 年港大修畢社工碩士再任社工,被捕後態度正面,從沒有放棄自己或她幫助的人,雖受沉重壓力仍沉着應付。潘又指,陳原審無罪釋放後,曾有一年三個月不需保釋,但她明知可以合法地離開香港,仍選擇留港面對審訊,期間再修讀一個特殊學習需要心理學碩士課程,於 2021 年畢業,並於 2020 年獲選第 29 屆優秀社工獎,可見她繼續做好本份,重新做人。

潘形容本案「拖得太耐」,陳在 2020 年 9 月被裁表證不成立、當庭釋放後,律政司於同年 10 月 5 日提出案件呈述上訴;但相隔 1 年 13 日,至 2021 年 10 月 18 日才有進展,陳並於 2021 年 12 月 22 日被帶上高院施加保釋條件,其後於 2023 年 1 月 17 日及 18 日才在上訴庭審訊。潘強調,案件從被捕至判刑歷時逾五年半,在漫長司法程序期間,陳承受極大壓力,並不幸患病,現時需藥物控制病情。他引案例指原審無罪後發還重審,法庭會給予一定程度扣減,加上案件延誤,望法庭酌情減刑。

辯方庭上呈上多封親友求情信,證明陳虹秀品格高尚、善長、熱心助人。(資料相片)
辯方庭上呈上多封親友求情信,證明陳虹秀品格高尚、善長、熱心助人。(資料相片)

求情信證熱心助人:若今不在犯人欄,相信去咗泰國或緬甸

潘熙續呈上陳虹秀的上司、同事、家人、朋友、曾受陳協助的人所撰的求情信和品格證明信,他們一致證明陳品格高尚、善良、熱心助人,關愛家庭亦深受親友愛戴,工餘時間都會做義工。潘笑指,陳「雖然做社工日日都幫緊人,但放假都唔會忘記繼續幫人」,不單在香港,更赴青海、四川、東南亞、尼泊爾等地幫人,「見到邊度有需要、又有時間,佢就會去幫助一啲弱勢社群或者有災情嘅地方,如果佢今日唔喺犯人欄度,相信佢去咗泰國或者緬甸㗎喇」。潘說罷望向右方被告欄內的陳,陳聞言以手掩嘴發笑。

潘又指,前立法會社福界議員、香港社會工作者總工會會長張志偉均為陳撰信,證明她關心基層市民,多次回國內做義工,探望天災災民,發揮本能和大愛。據悉寫信的前議員為張國柱。

辯方指陳虹秀角色被動、參與程度低,望法庭考慮重審再定罪、案件延誤等因素扣減刑期。(資料相片)
辯方指陳虹秀角色被動、參與程度低,望法庭考慮重審再定罪、案件延誤等因素扣減刑期。(資料相片)

辯方指參與程度低或因罪被吊銷社工牌照

就案情而言,潘熙求情指,無證據顯示陳虹秀有任何政治目的,她身上無任何煽動性或政治性的標語或旗幟、無帶任何攻擊性物品,身上只有保護裝備,衣著與在場人士不同。陳在案中無任何帶領或號召角色,常站在人群後面,亦沒有鼓勵使用武力或作出更激烈行為,亦無令他人或財物受損,她參與時間亦較短,僅得 40 分鐘。

潘續指,接受暴動乃嚴重罪行,但陳虹秀參與程度低、角色較被動,亦同意絕大部分案情,節省法庭時間和資源。加上她可能因本案要面對紀律聆訊、甚至吊銷牌照,本案亦屬單一事件、重犯機會低,望法庭給予扣減。

法官押後至 4.9 與同案三名被告一併判刑。(資料相片)
法官押後至 4.9 與同案三名被告一併判刑。(資料相片)

大狀:可能係我做咗咁耐最難嘅求情 官押後 4.9 判刑

潘最後重申,「呢件案件與我哋所認識嘅陳虹秀⋯呢個咁樣嘅定罪,唔係平時我哋會見到佢會干犯嘅罪行」,他強調陳並非領導者角色,有正面良好品格,過往對社會貢獻良多,相信將來亦會繼續服務社會。潘總結指案件逾五年半,陳有一定壓力,期間更患病,但她積極面對人生,再修讀了碩士學位,亦無逃避責任離開香港,加上同意絕大部分案情、重犯機會低、或面對紀律聆訊的雙重懲罰,一籃子因素下,「望法庭喺法律許可下盡量輕判」。潘最後表示,「呢個被告嘅求情可能係我做咗咁耐最困難嘅求情,但我已經將我可以講嘅嘢寫晒。」

暫委法官鍾明新宣布押後於 4 月 9 日與同案認罪三名被告一併判刑。散庭前,潘熙與陳虹秀互相點頭。陳虹秀離開時,露齒向旁聽席微笑,雙手以手指比心,轉身步入囚室時,再背向旁聽席,雙臂放在頭上做大心心,臨入囚室前,再笑向旁聽席揮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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