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小春被不法分子盜用名義詐騙,一名前保險從業員被控於2018至2019年間向舊同事訛稱代表娛樂公司演唱會物色投資者,且展示陳小春的照片,騙取兩名事主共逾128萬元。被告早前在區院被裁定兩項欺詐罪成,日前被判監2年9個月。陳小春的妻子應采兒昨天(24日)在社交平台發聲明,她強調︰「未授權任何其他個人或機構對外洽談陳小春先生即將舉辦的全國巡迴演唱會相關事宜,亦不會以陳小春先生演唱會的名義從事任何資金募集的行為。以下找你談合作的全部都是騙子:陳小春的朋友,陳小春的合夥人,陳小春公司的人。謹防上當!」
(即時娛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