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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台中婦狂騎75公里縱火8處 涉殺人未遂罪今獲改判4年6月

聯合新聞網

更新於 2天前 • 發布於 2天前

台中周姓婦人因遺產、感情糾紛,前年7月間買好4桶汽油、噴槍後,連夜騎機車在台中、彰化、南投等8地縱火,造成胞兄等人被燒傷,一審認定周涉犯7個放火罪、1個殺人未遂罪,分判8月至7年徒刑,全案上訴最高法院後,僅殺人未遂罪部分發回台中高分院,其餘7個放火罪因上訴駁回而告確定,更一審今宣判,認定符合自首,改判4年6月。

此案由台中地院審理後認定,周婦涉犯1個殺人未遂判7年、3個放火燒燬現供人使用之住宅未遂罪,各判2年至2年6月,4個放火燒燬住宅等以外之他人所有物罪判8月。

全案上訴台中高分院後,駁回上訴,周婦再上訴到最高法院,最高法院認定,周婦有關殺人未遂罪的犯行部分,是否構成自首,而符合減刑條件,前審並未審酌,因此發回台中高分院更一審,其餘上訴不合法駁回,更一審今天宣判,改判4年6月徒刑。

檢警調查,周姓婦人(61歲)有遺產、感情糾紛,2023年7月2日先買4桶汽油、瓦斯噴槍,因周與林男有感情糾紛,她先騎機車到台中梧棲區,朝林母的民宅潑汽油引燃,造成燻黑牆面、多輛機車受損。

周婦接續騎車到彰化伸港鄉,朝陌生的姚姓住戶家門縱火後,再轉往彰化市彰新路,再朝陌生的郭姓住家鐵門潑油引燃,釀三人受傷後,又到彰化市一德南路友人的工廠縱火。

周婦騎到南投草屯,對胞兄、胞姐的住處縱火,釀胞兄、胞姐燒、燙傷,最後是騎回台中大里,對蕭姓親友家點火後,再到台中東區宮廟縱火。

檢警查出,周婦一夜騎車超過75公里,接連到8處縱火釀5人受傷,所幸所有住戶都順利逃出,周婦縱火後,在同年月3日凌晨4點許,帶著2瓶沒用完的汽油向警方自首。

檢方訊時,周婦坦承放火、毀損,但辯稱潑汽油時「不知道有人在裡面」,只是想嚇嚇他們,檢方不採信,依8個殺人未遂罪嫌起訴她,建請從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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