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前總統文在寅24日被以賄賂罪遭全州地方檢察廳以非羈押形式起訴,檢方指控文在寅在任內涉及不當人事安排與利益輸送。前共同民主黨議員、廉價航空易斯達航空創辦人李相稷也因行賄與業務侵佔罪遭檢方起訴,對於涉案的文在寅的女兒文多惠與前女婿徐某則暫緩起訴。
朝鮮日報報導,全州地方檢察廳以涉嫌違反《特定犯罪加重處罰法》(賄賂)對文在寅提起公訴。
檢方表示,文在寅於2018年8月至2020年4月期間,讓當時文多惠的丈夫徐某(現已離婚)進入李相稷擁有的「泰國易斯達航空」(타이이스타젯)擔任執行董事,並以工資與生活費為名義,給予徐某約2億1,700萬韓元(約540萬新台幣)的金錢。
檢方指稱,李相稷在成為中小企業振興公團理事長後,徐某便擔任泰國易斯達航空的執行董事至2020年4月。而徐某此前曾在一間博奕公司任職,在沒有任何航空相關工作經驗的情況下,卻能出任航空公司高層。
而且,泰國易斯達航空在聘用徐某時,尚未取得飛航所需的「航空運營許可證」(AOL)與「航空運營證書」(AOC),亦即公司仍未得到飛航許可,不會有任何營收來源,理論上完全沒有聘任高管的必要性,但徐某卻仍能在李相稷的指示下破格聘用。
此外,檢方認為徐某在出任執行董事後,也只是做一些電子郵件收發信的簡單行政事務,並沒有從事與其高階職位相符的工作。而且李相稷支付給徐某的月薪是800萬韓元(約20萬台幣),是一般航空公司執行長月薪的2倍。種種跡象顯示,該人事安排並非出於專業考量,而是有人疏通人際管道所致,懷疑文在寅直接涉案,構成職權濫用與非法利益輸送。
另一方面,檢方認為李相稷的易斯達航空也從文在寅政府中獲得了特殊待遇,例如2018年3月,易斯達航空也被選為文在寅政府的北韓專機,負責接送南韓的訪北藝術團往返南北韓。
此外,檢方曾於3月28日向文在寅發出傳票,打算對其傳喚調查,但文在寅沒有回應,因此檢方便在沒有調查的情況下對其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