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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財

報稅省荷包!財部推6大綜所稅利民措施

中央廣播電臺

更新於 33分鐘前 • 發布於 5小時前 • 陳林幸虹採訪
今年所得稅報繳期限延長至6月30日。(圖:財政部)
今年所得稅報繳期限延長至6月30日。(圖:財政部)

今年報稅季即將來臨,由於美國總統川普關稅政策,財政部已經宣布,今年綜所稅申報延後1個月至6月30日為止。財政部今天(24日)也宣布今年綜所稅六大「省荷包」的利民措施,希望減輕民眾負擔。

6大利民措施,一是由於通膨因素,每人基本生活所需費用提高為新台幣210,000元,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及申報受扶養親屬基本生活所需費用總額超過全部免稅額與一般扣除額、儲蓄投資、身心障礙、教育學費、幼兒學前、長期照顧及房屋租金支出等特別扣除額合計數的差額部分,得再自申報的綜合所得總額中減除。今年度每人基本生活所需的費用金額較前一年度增加8,000元。

113年度基本生活費差額計算說明
舉例:納稅義務人及其配偶,扶養2名6歲以下子女,以及1名年滿70歲、3名未滿70歲的直系尊親屬,採標準扣除額,存款利息1萬元。

二是調高綜合所得稅免稅額及多項扣除額,包括免稅額、標準扣除額以及特別扣除額(詳表格)。三是調高課稅級距金額,各級稅率從5%,12%,20%,30%至40%,課稅級距金額都調高(詳表格)。

RT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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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所得稅免稅額、多項扣除額調整金額一覽表

第四則是調高退職所得計算基準。一次領取退職所得者總額從188,000在調高至198,000元,乘以退職服務年資的金額以下者,課稅所得額為0,超過398,000元乘以退職服務年資的金額部分,全數為課稅所得額。

五是調高所得基本稅額相關免稅額。包括基本所得額免稅額,由670萬元調高至750萬元。保險死亡給付免稅額由3,330萬元調高至3,740萬元。

第六則是修正幼兒學前及房屋租金支出特別扣除額規定。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適用年齡擴大至6歲以下子女,第1名子女扣除150,000元,第2名及以上子女每人扣除225,000元,並取消排富規定,減輕所有育兒家庭負擔。另外,房屋租金支出由列舉扣除改列特別扣除項目,每一申報戶扣除上限由120,000元調高至180,000元,原則限納稅義務人、配偶及受扶養直系親屬在中華民國境內無自有房屋者,並訂定排富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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