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羅欣怡/新竹報導
▲男子被當豬仔賣到泰國,一天工作12小時,不從就被打。(示意圖/Pixabay)
男子阿力(化名)遭張姓男子誘騙到新竹,長期支付他生活開銷,最後反過來要阿力償還生活費,但阿力根本拿不出錢,張男於是提供「還債方案」,工作5天就可以獲利20至30萬元高報酬。阿力同意後,直接被帶到泰國北部某園區,每天需詐騙12小時,若未達業績就遭體罰,若想逃走更會被毒打,說好的5天待了整整1個月,最後新竹地院依人口販運罪將2名詐團成員判刑、沒收犯罪所得。
法官調查,張男及陳男(化名)自2022年7月起加入詐騙集團,並專以詐稱高薪海外工作手段,誘騙我國不知情民眾前往泰國工作,實則將被害人送往在泰國北部詐騙園區內,強迫從事詐騙工作。
阿力遭誘騙後,先被帶往新竹市投宿,隨後張男要求阿力償還生活費用,誆稱「你做什麼都要錢、吃飯也要錢、生活開銷也要錢,你欠我這麼多,也應該要還我吧,不然我介紹1個每月獲利20至30萬元高報酬國外工作機會,且可先貸得款項,5天後即可回國,阿力信以為真,2022年8月11日就搭乘飛機前往泰國。
但到了泰國後,詐團又改稱工作內容變動,恐嚇阿力會被賣到柬埔寨,會有另一組人協助脫困,最後阿力直接被載往在泰國北部某園區,每日自晚間12時起至隔日中午12時止,依該園區管理者提供之範本,利用各類網路交友軟體,詐騙不特定人財物。
詐團還設定每周需達成之績效,若未達成績效將遭受園區管理者以奔跑、罰站、半蹲或趴在地上等方式進行體罰,園區内各處設有警衛及管理人員監控入口,若意圖逃走等行為,將遭園區管理人員當眾毆打施暴。
阿力在園區待了整整一個月,最後9月自行從泰國搭機返國,實際在泰國工作並未獲得任何報酬。
新竹地院法官審酌張、陳2人正值青壯年,卻不思找尋正當工作賺取金錢,最後將張男依共同犯意圖營利以詐術使人出中華民國領域外罪,處有期徒刑3年1月,犯罪所得6萬9千元沒收,陳男徒刑3年5月,犯罪所得36萬元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