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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苗栗醋男持刀挾持女友遭擊斃 開槍警涉過失致死3萬交保

鏡新聞

更新於 04月18日13:16 • 發布於 04月18日13:16 • 鏡新聞
蔡男家屬今前往殯儀館相驗遺體。
蔡男家屬今前往殯儀館相驗遺體。

苗栗縣頭份市今(18日)凌晨傳出男女糾紛,49歲蔡男持菜刀挾持陳姓女友,即使員警獲報到場,蔡男仍持續不斷逼近員警,警方為此連開2槍,分別射中蔡男左手掌、左胸,蔡男被送醫搶救仍不治。警方案發後呈報苗檢指揮偵辦,訊問後檢方認開槍吳姓警員用槍時機未完全符合規定,涉犯過失致死罪,諭知3萬元交保。

蔡男平時和陳姓女友同居,今(18日)凌晨0時許,酒後懷疑女友劈腿爆發爭執,警方獲報趕到場時,蔡男手持2把菜刀挾持陳女,即使警方喝斥、要他放下菜刀也未見效果,蔡男還持續向警方逼近,吳姓員警見狀開槍射中蔡男手掌,不過蔡仍持續逼近,吳員二度開槍射中左胸,蔡男當場倒地。

蔡男送抵醫院時已失去生命跡象,經搶救2小時後宣告不治,而陳女則是臉部被刀劃傷,無生命危險。苗栗縣頭份分局副分局長吳國偉表示:「因情況緊迫,警方為避免被害人與同仁自身安危,故開槍制止。」

苗檢今下午到殯儀館相驗遺體,後續將進行解剖,確認實際槍傷部位。開槍吳姓員警經檢方偵訊後,被依涉犯過失致死罪,以3萬元交保。目前還在偵查初期,檢方指出,將積極搜集相關證據,釐清案情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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