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主席朱立倫,日前動員黨員跟支持者,到北檢外集結,內政部長劉世芳指出,檢警將針對非法集會,約談朱立倫、立委謝龍介、藍營發言人楊智伃等「首謀者」!此舉,引發藍營立委不滿,台北市長蔣萬安更說出,不是內政部長說了算!不過內政部是警政署的主管機關,因此針對集會遊行,內政部是否具有管轄權?內政部長能否定調誰是首謀者?來看這場內政部長職權論戰。
赴議會民進黨團報告,台北市長蔣萬安回話卻很衝,被綠營議員輪番轟身為市長,卻帶頭違法到北檢抗議,蔣萬安強調由警察局依法處理點燃議員怒火,議員氣到拍桌,這把火也燒到立法院,因為國民黨主席朱立倫,號召群眾到北檢抗議,警方將傳喚他到案說明被藍委質疑。
許宇甄問張榮興,(青鳥)依照劉世芳標準應該統統都要移送,+當天是否有移送「首謀」?張榮興說沒有當天活動雖有申請核准的主辦人,但依照蒐證情形未發現「沒有單獨的首謀」,而群眾活動樣態多元,會尊重台北市政府警察局根據現場狀況處置。
劉世芳點名首謀,被藍委質疑指揮警察辦案,但內政部長到底說了算不算?最顯著的例子,就是2014年三月的太陽花學運!學生與公民團體,佔領立法院議場,時任內政部長陳威仁,就表示「佔領國會及行政院,屬於違法行為,政府有責任依法處理。」
更點名,行動涉及違反《刑法》妨害公務、侵入建築物等罪嫌。同年的4月,400位民眾包圍立院,抗議核四,陳威仁也針對首謀者、與情節嚴重的民眾、說出重話!時任內政部長陳威仁說:「他這樣一個違法的份子,我們一定以現行犯 予以 逮捕。」
不僅有前例可循,律師也表示,按照警察法第六條,內政部轄下設立警政署,部長當然有權、以「長官身分」指揮定調!在集會遊行的審核,多由地方政府、如縣市警局負責,內政部、仍擁有主導權,若涉及跨區、全國性,或是重大政治性集會,內政部長、都可以出統一政策口徑!
也就是說,劉世芳當然有權點名、朱立倫等人、就是首謀者、並指揮警政辦理,但後續偵辦、跟是否起訴等,還是得交由司法做定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