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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前台中議員詐領助理費辦法會、供養師父 冉齡軒二審仍判4年

鏡新聞

更新於 2天前 • 發布於 2天前 • 鏡新聞
台中市議員冉齡軒涉詐領助理費,二審仍判4年。(翻攝自冉齡軒臉書)
台中市議員冉齡軒涉詐領助理費,二審仍判4年。(翻攝自冉齡軒臉書)

國民黨籍前台中市資深議員冉齡軒,涉詐領助理費148萬餘元,用作兒子生活費及供養佛教師父等,一審依貪污罪判處4年徒刑,其丈夫邱裕明也被判2年4月;二審今(22日)上午宣判,冉仍判4年、褫奪公權3年,邱加重改判3年8月、褫奪公權2年。冉齡軒對判決表示不能接受,將上訴。

冉齡軒家族從事殯葬業,2022年被人檢舉詐領助理費,並以公款做法會為家人消災、打掃私人佛堂等,台中地方法院一審依貪污罪判處4年徒刑,丈夫則被判刑2年4月。二審判冉齡軒4年、褫奪公權3年,丈夫判3年8月、褫奪公權2年。

宣判後,冉齡軒向媒體表示,夫妻倆每月拿零用金給助理用作服務處使用,沒有放進自己口袋,強調每一分錢都用在議員服務處及國際事務上。至於助理費,錢都直接入到助理帳戶,是否提供是助理的意願、沒有脅迫,也駁斥人頭助理一說。冉齡軒表示自己是佛家弟子,花了上千萬元「為國家做法會」,擔任議員期間不貪、不取、不做工程、不收紅包,卻遭司法判決,無法接受,將提出上訴。

不過根據檢方起訴書,冉齡軒在議員任內先後聘請多名公費助理,每月實際給薪僅1至4萬元,但向市議會申請月薪2萬5,000元至7萬元不等。助理拿到每月薪資後,提領部分差額回繳,自2018年到2022年,共詐領148萬9,000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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