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姐、小姐,妳找健身房嗎?」台南市中西區某健身教練,疑似為了拍攝健身房宣傳廣告,在道路上狂奔攬客,該影片在網路上流傳,卻有民眾直呼「太危險」。台南市警二分局指出,健身教練在道路奔跑,而未靠路邊通行,已影響交通,依法可以開罰。
第二分局交通組巡官薛宇庭說,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規定,行人在道路上,不在畫設人行道通行,或無正當理由,在未畫設人行道道路不靠邊通行,可處500元罰鍰。警方呼籲,行人在道路上,應走在劃設之人行道或靠邊通行,以共同維護道路交通安全。
據調查,該影片已經是前年11月的影片,惟近日仍在社群上流傳,影片可見健身教練裸著上半身,瘋狂追著女騎士奔跑,邊跑邊推銷自家健身房是台南CP值最高的健身房。然而,民眾見觀看後表示,為了招攬會員在道路上狂奔攬客,也太危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