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新店一處社區的警衛室內裝設的監視器,遭到對面社區指控涉及洩漏隱私。儘管兩個社區屬於獨立個體,擁有自己的物業公司、總幹事和管委會,但他們共用同一個警衛室。其中一方不滿對方擅自安裝具有錄音功能的監視器,認為這可能涉及妨害秘密的問題,甚至連警方都獲報前來了解情況。
日前上午10點多,兩名員警、里長和兩名男子來到新店這處社區的管理中心。對面社區的主委指著警衛室的一支監視器表示:「錄音部分就這樣不行,妳要告知我們,因為這個東西涉及到個資的問題,妨害秘密罪的問題,妳這個錄影是可以。」
社區總幹事解釋,這個鏡頭有錄音的功能,是因為這個窗口是所有住戶在此提領包裹、詢問事情的地方,並沒有針對其他區域。他表示:「錄音的功能就是說,因為避免有爭議的時候,不知道誰說的是正確的,所以才會有這樣的設備。」
員警則說:「妳是因為公共利益去做這件事情,那這樣是OK的。如果說妳的收音是有錄到其他個人隱私、談話中間的內容,那受害者是有權利提告。」
這兩個社區的情況很特別,雖然屬於獨立個體,有自己的物業公司、總幹事和管委會,但卻罕見地共用一個警衛室。警衛室建在其中一個社區的門口,雙方各自主張皆有權利決定是否要裝設具有錄音功能的監視器。
社區總幹事表示,警衛室的建築物曾經修繕擴建,對方也有分擔一半的費用,但到底要怎麼釐清,他也不太清楚。他解釋,與其他社區一樣,監視器是為了保障住戶安全,才會在人員出入頻繁的地點裝設。現在,這個罕見的產權分不清的情況,竟然牽涉出妨害秘密的問題。至於要拆還是不拆,就要看這兩個社區是否能達成共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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