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阿國與女子小萱(均化名)在2022年結婚並育有1子,但小萱婚後性格驟變,對他變得冷漠又冷淡,雙方各自過生活幾乎無交集,生活在一起成為互相折磨與痛苦,阿國因小萱較強勢,不得不在去(2024)年初獨自搬離。不滿小萱完全沒有挽回的行為,2人漸行漸遠、形同陌路,婚姻已難以維繫,阿國憤而訴請離婚。
法院審理,阿國的友人到庭證稱,阿國大概3年多前就一直說,在家被家人當隱形人,小萱都漠視他的存在,在家中沒有什麼交談也未交心。有天出門要買早餐時,有問老婆兒子要吃什麼,就出門去買回來,但後來到中午的時候,兒子和老婆有去買午餐,卻沒問也沒買他的份。
阿國有一次春節過年回家後,晚上找他到附近的公園傾訴,說在家中被忽視的狀況,竟然講到哭出來。阿國在去年農曆年過後就搬出來,最主要是因為在家裡跟家人相處的問題,還有感情因素,另外就是到中部比較容易找工作。
法官考量,小萱長期忽視阿國的家中地位,對阿國漠不關心,導致阿國已為此抑鬱多年。並且在阿國搬離後,小萱仍未積極謀求改善關係,分居迄今雙方仍缺乏互動,縱使阿國提起離婚訴訟,小萱卻始終並未到庭,也未提出書狀聲明或陳述。
法官審酌,小萱對於婚姻並無維持及共同經營的誠意,難以期待雙方日後仍可相互扶持繼續經營婚姻關係。任何人處於阿國的相同處境,均將不願繼續維持婚姻生活,堪認已生重大破綻且無回復希望,有難以維持婚姻之重大事由存在。日前依法宣判,阿國請求離婚,為有理由,應予准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