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提案修正《法院組織法》有意導入法庭直播制度,台灣法學會、台灣法醫學會、中華民國法醫師公會均發聲明表達堅決反對「事實審法庭直播」之立法的立場,三會指出,現行旁聽、文字紀錄、裁判書上網已足以確保司法公開透明,若強行推動影音直播,將嚴重危及當事人隱私權與資訊自主權,甚至可能損及司法公正及社會秩序。
台灣法學會強調,司法透明與訴訟直播不同,現有機制已能達成監督目的。直播同步傳播影像音訊,牽涉憲法層次基本權,易對證人、鑑定人產生過度壓力,甚至影響作證意願與供述真實性。重大刑案或社會矚目案件,若成高強度媒體焦點,恐壓縮個人自主性及人格保障,損及訴訟功能。
台灣法學會擔憂,法庭影像一旦直播,難以防止社群媒體斷章取義、AI加工或迷因創作,恐導致當事人名譽受損,甚至破壞無罪推定原則,動搖司法信任基礎;特定政黨或團體可能利用直播作為政治操作、媒體行銷,致使司法程序劇場化,失去冷靜與中立。
台灣法醫學會、中華民國法醫師公會也發布共同聲明,法庭直播無助釐清事實,反使鑑定人因社會輿論壓力,證詞趨於保守,削弱協助法院發現真相功能。法醫鑑定常涉暴力、性侵等敏感議題,若細節被媒體廣泛播送,恐加深社會恐懼,誘發犯罪模仿,對被害人家屬造成二次傷害,甚至威脅鑑定人人身安全。
三會呼籲暫緩法庭直播修法草案審議,唯有維護訴訟參與者尊嚴與基本權,方能確保公平審判與司法信任。
直得一提的是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日前決議,司法院行政廳長高玉舜歸建台灣高等法院法官,統一於8月調派最高法院辦理審判事務。不過,司法院今天公布,高玉舜即起歸建高院,並由高院法官吳祚丞接任廳長職務。
司法院回應,因司法行政廳近期業務繁重,擔憂高玉舜身體狀況無法負荷,因此提前讓她歸建。
外界紛紛猜測,可能與民眾黨提出《法院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推動「法庭直播」,該業務為司法行政廳業務有關,且立法院6月11日將舉行法庭直播公聽會,當天會由司法院副秘書長王梅英、新任廳長吳祚丞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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