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軍一名呂姓上校,2019年與多位部屬到基隆某KTV喝酒歡唱。聚會結束後呂男裝醉,帶著另一名酒醉女軍官前往飯店,企圖對她性侵;所幸輔導長透過櫃台打電話進房間,讓呂男無法得逞,目前案件刑事部分,呂男被判4年6月仍在上訴中、民事部分一審判決呂男需要賠償女軍官50萬,他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加重改判賠償70萬元確定。
根據判決指出,本案發生在2019年5月左右,當天晚間呂男帶著8名部屬前往基隆某家KTV飲酒唱歌,結束後呂男謊稱自己最久,帶了另一名也喝醉了的女軍官前往飯店休息,但一進門就脫光衣物,女軍官發現不對勁立克將自己反鎖在廁所,幸好軍中輔導長發現身為艦長的呂男與受害女軍官未返回艦上,打電話到飯店詢問,並連忙趕到飯店門口。
輔導長抵達後,無法進入房間,便打電話要女軍官衝出房間,過程中半途被呂男抓住、拉回後壓制在床上,還被脫下衣物,呂男險些得逞前,輔導長透過櫃台打電話到房間,呂男被迫停止侵犯行為。
本案經檢方兩度不起訴,第三次才成功提起公訴;一審法院開庭審理時,呂男否認犯罪,辯稱「酒後亂性」,雙方合意相約開房間,細節已經無法想起;法院一審依照強制性交未遂罪,判呂男4年6月有期徒刑,上訴後最高法院仍認定有罪,遭駁回,維持原本所判的刑度。
案發後呂男被海軍司令部撤職,呂男也打行政官司要求恢復原職,但一審判呂男敗訴,目前撤職行政訴訟仍在更一審中;至於民事部分,一審法院判決呂男需要賠償50萬元,呂男上訴後高雄高分院認為呂男不僅不反思自己的過錯,反而濫用職權,想透過給予黑假、擅自亂發獎金津貼等遮掩犯行,行徑惡劣,因此改判應賠償7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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