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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高院列3大事證! 質疑黃呂錦茹參與造假連署 北院明重開羈押庭

自由電子報

更新於 3小時前 • 發布於 3小時前
國民黨台北市黨部主委黃呂錦茹19日凌晨無保請回。(資料照,記者劉信德攝)
國民黨台北市黨部主委黃呂錦茹19日凌晨無保請回。(資料照,記者劉信德攝)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台北地檢署偵辦罷免連署書偽造文書案,向台北地院聲請羈押國民黨台北市黨部主委黃呂錦茹,北院裁定無保請回,北檢抗告成功,高等法院今撤銷發回北院更裁;台北地院暫定明上午10時重開羈押庭。

高院今依據3大事證,包括「相關證人供述」、「連署提議人名冊與黨員名冊查對結果」、「通訊對話紀錄」等,綜合勾稽後呈現出「黃呂錦茹對本案犯罪事實,有相當程度參與的情節」,認定北院的原裁定有可議之處,檢方抗告有理,故撤銷發回北院更裁。

北院表示,高院發回更裁的黃呂錦茹案,因卷證資料頗多,且值班法官今晚尚有多件聲押案件需要處理,因此暫定明日重開羈押庭。

北檢查出罷免連署書確實有抄錄名冊的情形,且疑由黃呂錦茹主導,18日清晨向北院聲請羈押禁見黃呂錦茹、北市黨部總幹事姚富文、書記長初文卿、第一區黨部執行長曾繁川等4人;北院19日清晨5時許裁定,姚富文、初文卿羈押禁見,黃呂錦茹、曾繁川無保請回,當庭釋放。

北檢22日針對黃呂錦茹部分提出抗告,高院今下午裁定發回北院更裁。北院傍晚收到高院卷證,暫定明早10點傳喚黃呂錦茹到庭,重開羈押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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