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翁伊森、劉人豪/嘉義報導
嘉義縣警局保安科一名2線2劉姓警務員疑因欠債缺錢,上網販售安非他命,遭喬裝買家的北市大安分局員警查獲。嘉義地檢署發現他還侵占補助費1萬9200元,經偵查終結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
大安分局員警日前在網路巡邏時,發現有民眾以每錢6000元販賣安非他命,於是相約嘉義市進行交易,意外釣出嘉義縣劉姓男子販賣安非他命,其餘員警隨即表明身分並將劉員壓制逮捕,沒想到清查劉男身分竟意外查獲是自己人,立即依相關規定通報,事後劉員也坦承販毒,縣警局將記2大過免職。
嘉義地檢署指出,劉員於2023年4月10日起擔任嘉義縣警察局保安民防課警務員,負責辦理該單位監錄系統及車辨軟體建置、臨時交付任務等業務。2025年1月10日簽請核發2024年度監視器電費補助2萬8800元奉准核發後,前往銀行兌領後,僅發放補助費9600元,挪用其餘1萬9200元,用以支付其個人債務。
嘉義地檢署表示,劉員於2025年2月10日,在交友軟體Band群組中,發布販賣毒品訊息,並私訊聯繫喬裝為毒品買家的嘉義縣警察局員警,雙方達成以3000元之價格,交易半錢甲基安非他命,待買家轉帳3000元後,劉員寄出裝有甲基安非他命1包,以此方式完成交易,經警收取包裹扣得。
另劉員於2025年2月11日同樣在在交友軟體Band發布販賣毒品訊息,與喬裝為毒品買家的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大安分局員警聯繫,雙方達成以6000元價格,交易1錢甲基安非他命,劉員前往嘉義市準備交易,警方隨即表明身分當場逮捕。
嘉義地檢署說明,劉員侵占補助費1萬9200元、販賣第二級毒品未遂,審酌劉員身為執法人員,不思廉潔自持、恪盡職守,販賣第二級毒品牟利,助長毒品濫用風氣,提起公訴並依貪污治罪條例第17條規定宣告褫奪公權5年,以示懲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