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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部隊捲金錢糾紛又涉詐!特戰二等兵休假竟落跑 下場出爐

中時新聞網

發布於 06月04日01:58 • 蕭宥彤

一名男子阿凱(化名)服役於陸軍特種作戰指揮部特種作戰第二營,因涉及詐欺案件,加上軍中又有金錢糾紛,竟在休假期間誆騙長官,並在返營途中失聯,經單位回報後通報憲兵隊移送偵辦。法院審理後,依陸海空軍刑法意圖長期脫免職役而離去職役罪,判處阿凱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阿凱於2023年9月6日入伍服役,復於同年10月12日起服役於特指部特戰二營,軍階為二等兵,屬現役軍人。同年12月8日下午4時許,阿凱休假離開部隊,原應於同年月10日晚間9時前收假返營,沒想到阿凱因涉犯詐欺等案件,且在軍中與他人有金錢糾紛,竟意圖長期脫免職役,於當天晚間8、9時許以電話及通訊軟體LINE聯繫上尉副連長及中士班長,誆稱自己已經坐火車準備返營,但隨即無法聯繫而未按時歸隊。

全案經特指部特戰二營營部連通報新竹憲兵隊,經憲兵隊人員於同年月14、15日至阿凱位於住處訪查、拘提未果,憲兵隊隨後將案件報告新竹地檢署起訴。

新竹地院審理,阿凱枉顧國家法令、部隊紀律與自身職責,影響部隊管理及國防安全,所為實屬不該,考量其坦承犯行,態度尚可,又於本案行為後,仍透過LINE與副連長聯繫,將犯案動機、心中顧慮等情如實告知對方,堪認阿凱對其行為不當有基本認知,未達毫無悔意程度,依違反陸海空軍刑法第39條第1項前段之意圖長期脫免職役而離去職役罪,處有期徒刑4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1000元折算1日。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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