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科姚姓碩士工程師為替家人、同事購買演唱會門票,冒用他人名義申請會員,並撰寫搶票程式搶購IU與張學友演唱會門票,被檢警查獲。新竹地院認為其行為構成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及以不正方式利用電腦設備購票罪,判處姚男有期徒刑2個月,得易科罰金,並另科罰金12萬元。
經調查,姚男於2018年3月在家中透過網路連結訂票系統,冒用他人身分證字號申請會員帳號,偽造身份以取得會員資格,在國民身分證字號欄位冒用他人身分證統一編號,而偽造此名義申請會員,傳送至該公司行使,致公司誤認姚男為真正申請人,藉此給予會員身分。
法官調查,姚男並撰寫名為「Max搶票機器人」的程式,用以提高搶票成功率,藉此程式,姚男成功搶購多場演唱會門票,包括IU及張學友的演唱會票券。相較於其他未使用「Max搶票機器人」的人較容易購得藝文表演票券而產生不公平。去年4月16日警方持新竹地院搜索票分別搜索姚男公司、住處,而扣得相關證物。
法官審酌姚男冒用他人身分證統一編號申請會員,再以程式購買票券影響購票公平性,行為固值譴責,惟動機在於替家人、同事購買演唱會門票,並非轉售獲利,惡性非重、損害非鉅,最後依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判刑2月,又犯以不正方式,利用電腦設備購買票券罪,判處罰金12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