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即將審議政院版的《青年基本法》草案,民進黨立委范雲23日與台灣青年世代共好協會等公民團體召開記者會,呼籲教育部法案版本中明文納入「18歲公民權」,並強化青年參與制度設計,回應社會對世代正義的期待。
教育部今年(2025年)3月底預告《青年基本法》草案版本,預告期滿後,青年權益保障法案將推出行政院版本,並進入立法院審議,以作為我國首部以「青年政策」為主體的專法。
民進黨立委范雲、吳沛憶與台灣青年世代共好協會等公民團體23日召開記者會呼籲,教育部在修法過程中正視青年參政的基本權利,並將18歲公民權明文納入《青年基本法》,落實青年實質參與公共事務的權利保障。
范雲表示,2022年18歲公民權修憲案獲得564萬票同意,更是朝野黨團共識,惟因公投門檻過高未獲通過。她強調,憲法本質為保障人民權利,法律有義務進一步落實該保障,呼籲立法院把握機會補上制度缺口。范雲說:『(原音)那我們就是要讓18歲公民權納入,我覺得這是一個再次法治化的時機,不應該喪失這個時機,那許多青年代表跟我反應,其實在部版(教育部)提出過程中,他們都有提出要納入這個《青年基本法》,那可能當時教育部有各種考量,沒有在他們的草案中放入,所以今天我才跟青年團體還有吳沛憶委員站在一起支援納入18歲公民權的訴求。』
世代共好協會副理事長林思愷指出,修憲固然是實現18歲公民權的直接路徑,但並非唯一手段,透過立法或修法亦可實現該目標。林思愷說:『(原音)憲法是人民權利保障書,憲法存在的意義是保障人民的權利而非限制,因此法律可以給的比憲法還多,憲法只是標誌出我們權利的底線,目前立法院並沒有修改選罷法跟降低投票年齡提案,但這次《青年基本法》的立法,是跨黨派共識,所以對於青年公共參與的權力跟政治的權力還是相對於過於保守。』
政大法律系副教授林佳和也解釋,立法者有權在不違背憲法原則下擴張基本權利。他強調,透過《青年基本法》擴大參政年齡的立法行為,在憲政體制下並無違憲疑慮,反而是實踐民主深化的具體展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