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捷運去年(2024)發生隨機砍人案,兇嫌洪淨砍傷2人,一審被依2個殺人未遂罪及1個公共危險罪,判處10年有期徒刑;上訴二審時,洪男的律師強調他在事後「很勇敢的」承認殺人,並強調事發當下並未追趕、刺人於死,欠缺殺人的主觀犯意,法官最後考量洪男已與遭刺的呂姓高中生達成和解,改判9年9個月徒刑。
回顧此案,21歲的洪淨去年5月21日持刀在台中捷運無差別攻擊乘客,造成呂姓高中生及「長髮哥」許瑞顯等2人受傷,而洪男犯案時間刻意選在鄭捷案發10週年,引發社會譁然,懷疑是模仿效應。台中地方法院去年底一審判處洪男10年徒刑。
洪不服提起上訴,上月開庭時,他當庭唸出之前就寫好的信件,稱:「感謝父母沒放棄自己,現在活著有希望,會好好面對被害人。」更當庭向呂姓高中生下跪,希望以25萬元達成和解。
洪淨辯護律師古富祺則強調,當時他吞食84顆藥物、並無行為能力,且「很勇敢」地承認殺人,勘驗當時狀態,可以看到洪男都是行走犯案,並未追趕、刺人於死,顯然欠缺一定要「殺人於死」的主觀犯意,認為原審判決過重。
檢方則認為,洪淨曾向檢警及法院自白,自稱「就是要殺人」,還表示:「只要殺過一次就不怕了!」自述只要沒判死就會繼續犯案、殺死討厭的人。此外,洪男在犯案前一天還入住摩鐵最高級房間,甚至叫了傳播妹享樂,比對被害人受傷後的處境,建請從重量刑。
台中高分院指出,考量考量洪男犯案時所持武器,其鋒利程度以及被害人傷勢的位置,認定有殺人犯意,但考量他與呂姓高中生已和解,因此殺傷呂姓高中生的部分從原判決7年10月改判為7年6月;而殺傷「長髮哥」涉殺人未遂、以及恐嚇公眾的部分,上訴則駁回,3罪合併降低3月徒刑,改判9年9月。(責任編輯:呂品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