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中心/綜合報導
為了提升基層員工的薪資待遇與加強企業社會責任,立法院在2024年7月16日通過《證券交易法》第14條的修正案,並於同年8月7日正式公布。這項「加薪條款」的新規定,要求所有上市櫃公司必須在2025年股東會前修訂公司章程,並於2026年起正式實施,將年度盈餘按一定比率,用於調整基層員工薪資或發放酬勞。
根據修正案,上市櫃公司須在章程中訂明年度盈餘提撥比例方式,如採用固定數額、區間範圍或設立最低下限等為基層員工調整薪資。如果公司有累積虧損,可優先彌補;發放員工的薪資或酬勞金額,可從當年度的營利事業所得中扣除。
依經濟部公告,所稱基層員工,指非經理級,且每月薪資低於新台幣6萬3,000元的全職人員,考量到不同產業和公司規模的差異,各公司可以依自身情況彈性地調整適用對象,但最低標準不得低於月薪6萬3000元。在訂定基層員工範圍時,公司應經過內部程序審議,並提報董事會決議,確保制度的公平與可執行性,也需定期檢討與調整。
金管會提醒,全台共計1,874家上市櫃公司,必須在2025年股東會前完成章程修訂,以符合新法規要求。公司可以依照自身營運情況,選擇調薪、發放酬勞或兩者並行的方式來執行,並應將相關制度納入內部控制制度中,以確保落實執行。
金管會表示,這次修法的目的,不只是提高基層薪資,更希望企業能與員工共享成果、有助留才與攬才,同時強化企業社會責任與永續發展的理念。透過這項政策,未來整體薪資結構也有望朝更正向的方向發展,形成良性循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