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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民

行人地獄!桃園小學生過馬路「舉手20多秒」,11輛車無視繼續開

造咖

更新於 04月18日04:43 • 發布於 04月18日04:43

台灣常被稱為「行人地獄」,許多學校都會宣導「舉手過馬路」的安全運動,而政府為雪恥近年強力執法,希望能夠擺脫惡名。但長期關注路權的百萬Youtuber Cheap在臉書貼出一段行車紀錄器畫面,2名學童在無號誌路口舉手示意想過馬路,但連續11輛車都對他們視若無睹,令人心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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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學校都會宣導「舉手過馬路」的安全運動/圖片來源:pixabay

4月17日,Youtuber Cheap在臉書分享了一段影片,內容是桃園2位小學生分別牽著腳踏車和戴安全帽,在無號誌路口的斑馬線上要過馬路,但無論小朋友怎麼舉手,眼前車輛都呼嘯而過,直到第12輛車終於停下,另一邊卻已經綠燈,小朋友只好趕緊退回路邊,看起來相當手足無措。

Cheap痛批,馬路竟成為「過不去的關卡」,2個小學生乖乖走在斑馬線上,甚至還是教科書級別的「舉手過馬路」,沒想到對向車輛卻沒有人願意停讓,「就像他們是透明的」,覺得社會實在很冷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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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小朋友怎麼舉手,眼前車輛都呼嘯而過/圖片來源:Facebook@Cheap

這段影片曝光後引發批評,「行人地獄不是叫假的,都講了多少年了,還是沒有改變啊」、「拿磚頭可能才會停」、「看到小朋友這樣真的好難過」、「不得不說這種無號誌路口會停讓行人的駕駛真的很稀有,大部分真的就像影片這樣無視」、「可能大爺們覺得舉手不夠,還要彎腰敬禮吧」、「駕駛都不保持安全距離,當你想禮讓就會怕被撞,因此惡性循環」。

對此桃園分局指出,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第2項規定: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行近行人穿越道或其他依法可供行人穿越之交岔路口,有行人穿越時,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者,處新台幣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同條第4項規定:因而肇事致人受傷或死亡者,處新台幣7200元以上3萬6000元以下罰鍰。致人受傷者,吊扣駕駛執照一年;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其駕駛執照,本案共舉發10輛未禮讓行人之自小客車。

封面圖片來源:Facebook@Cheap/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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