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副發言人張劭斌胞弟張威凱因金錢糾紛,遭好友姚宗秦持槍從後腦以行刑式槍殺,再由梁姓友人協助棄屍山區,姚落網後一度辯稱是死者自轟,一審國民法官庭依殺人、槍砲及遺棄屍體罪判無期徒刑。案件上訴,台灣高等法院今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判決,可上訴。
張威凱與姚宗秦多年前是加油站同事,姚宗秦因積欠張威凱150萬元,不滿張威凱催討,2023年5月9日上午向張威凱謊稱欲償還欠款,邀請對方下班後至他五股區住處,隨於當日晚上6點13分「依計畫」戴上黑色手套、持裝有滅音管的手槍,自後方朝張威凱後腦擊發1發子彈,張威凱當場頭部中彈出血而死亡。
姚找來認識多年的梁姓學弟,協助將死者遺體以棉被包裹並塞進大塑膠箱,開車載到新北市五股區外寮路憲兵營區下,將遺體推往山坡底下。同年5月10日,警方接獲死者父母報案,指稱兒子外出訪友卻徹夜未歸,手機也不接,擔心發生意外,警方循線查出死者生前最後行蹤,是去找從事魚產批發的姚宗秦。
命案發生時,姚宗秦見警方上門顯得緊張,推稱是張威凱掏出手槍自轟斃命,警方調閱沿線監視器,確認是姚宗秦與梁一同開車棄屍,同時在姚的車內找到一把裝有滅音管的改造手槍。檢警發現死者的槍傷在後腦,不可能是舉槍自戕,追問下姚坦承殺人,梁則辯稱不知箱裡裝屍體。
新北地院一審國民法官庭去年9月27日依殺人、槍砲及遺棄屍體罪判姚宗秦無期徒刑;案件上訴,高院開庭時,法官詢問雙方是否有意和解?姚宗秦稱「有」,但一度提不出和解方案。死者母親則表示,姚沒有悔意,說是想和解卻是一次次重擊家屬。
民事部分,死者張雙親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殯葬費、扶養費、精神慰撫金等,新北地院日前判決姚應賠償死者母親1274萬721元,死者父親1412萬6333元,合計共2686萬705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