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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死囚現身!沈文賓溺殺2人辯「只是2、3分鐘沒動」 法官怒:她是水行俠還是奧運選手?

太報

更新於 9小時前 • 發布於 9小時前 • 侯柏青
三峽雙屍案死囚沈文賓。李政龍攝
三峽雙屍案死囚沈文賓。李政龍攝

新北市男子沈文賓為了找回離家妻子,2012年夥同胞弟沈文夏綁架大舅子的女友潘女及友人呂男,將兩人「壓臉入水」溺死再棄屍三峽恩主公醫院停車場,沈男判死定讞。而憲法法庭判決限縮死刑後,沈文賓聲請再審,他今天出庭時承認壓潘女的臉入水,但只有壓一下子,不曉得會弄死對方。聽到他的胡扯,法官不禁痛斥,「有正常人可以在水裡沒呼吸兩三分鐘嗎?她又不是水行俠或奧運選手。」

截止去年為止,我國仍有37名死囚,憲法法庭去年9月的「113年憲判字第8號」出爐後,大幅限縮死刑適用,法務部今年1月槍決最年輕的死囚黃麟凱後,目前僅剩36名死囚,幾乎均聲請再審或非常上訴。

沈文賓透過律師向高院聲請再審,主張有新事實新證據。

高院今天開庭,沈文賓堅稱沒有殺人犯意,他供稱,當初是因為爸爸過世頭七,妻子張女卻沒回家祭拜,才會衝動犯案,他進一步說,當時把潘女的臉壓進水裡時沒注意,認為潘女「只是兩三分鐘沒動」,他當時正轉頭看後面的弟弟沈文夏,不曉得會弄死對方。

法官當庭駁斥說,「潘女又不是水行俠,有正常人可以在水裡兩三分鐘沒呼吸嗎?難道她是奧運選手嗎?」

律師見狀表示要和沈文賓再確認,聲請和沈在「法庭外晤談」,但法官繃緊神經說,這樣不合規定,質疑沈男可能趁隙逃跑,他不想當「幫法警抓人」的英雄,最後只准許沈男和律師在法庭上討論。

沈男和律師團磋商了幾句後,強調其犯案動機是妻子沒回去祭拜父親頭七,其餘再請律師寫訴狀表示意見。

沈男的律師則聲請調查他的手機門號並函尋基地台收訊,另希望對犯案時的手機再次進行鑑識;律師也要求法院向看守所調閱關於沈文賓的「例行性考核」,同時也要確認沈文賓殺害呂男,究竟是殺人罪還是僅止於傷害致死?

檢方則認為,勘驗被告的手機證明怎麼能證明有沒有殺人犯意?如果相關物證無法佐證沈男當時不在場,就沒有調查的必要。法官聽完檢辯意見後,諭知全案候核辦,沈男還押看守所,記者問他「擔不擔心被槍決?是不是想聲請再審?」他均不發一言。

死囚沈文賓(後)在法警(前)押解下出庭,他辯稱不是故意殺人。李政龍攝
死囚沈文賓(後)在法警(前)押解下出庭,他辯稱不是故意殺人。李政龍攝
32歲最年輕死囚黃麟凱(當事人臉書)今年初槍決,遺體隨即運出生死門。資料照。廖瑞祥攝
32歲最年輕死囚黃麟凱(當事人臉書)今年初槍決,遺體隨即運出生死門。資料照。廖瑞祥攝

檢方查出,時年37歲的新北市男子沈文賓家暴妻子張女,導致張女2011年底離家,沈文賓在2012年間到大舅子在宜蘭經營的檳榔攤找人,多次透過大舅子及其女友潘女找妻子回家,但張女怕再被家暴,始終拒絕回家。沈文賓的父親去世,他希望妻子前往祭拜不成,竟萌生綁架潘女強迫幫忙找妻子的念頭。

沈文賓帶著同父異母的弟弟沈文夏到檳榔攤綁人,無辜的呂姓男子剛好在場,潘女哭喊「阿賓你不要這樣子、張女沒有在這邊、抽屜有錢、你要就拿去、這裡有攝影機」等語,但沈文賓依然冷血的將兩人綁架到桃園。

他見兩人都不吐露張女的去處,向沈文夏說「要去給他們處理一下」,由沈文夏負責看管,他則先後將潘女和呂男丟到灌溉用水溝,強行將兩人的臉壓到水裡溺死,然後載往三峽恩主公醫院停車場棄屍。歷審法院6度判死,最高法院進行「生死辯」後,認為沈文賓手段殘忍,沒有教化可能性,最終判死刑定讞。弟弟沈文夏則涉嫌幫助殺人被判19年確定。

沈文賓則與其他36名死囚一起向憲法法庭聲請釋憲,憲法法庭做出死刑「有條件合憲」的判決,大幅限縮死刑適用範圍後,法務部旋即槍決死囚黃麟凱,而沈文賓等死囚則陸續透過律師聲請再審或非常上訴。

憲法法庭去年宣判死刑釋憲案,大法官詹森林(左起)、張瓊文及時任司法院長兼大法官許宗力。資料照。陳品佑攝
憲法法庭去年宣判死刑釋憲案,大法官詹森林(左起)、張瓊文及時任司法院長兼大法官許宗力。資料照。陳品佑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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