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反正戶頭裡沒錢,拿來換錢也不錯。」一名網友因手頭緊迫,竟將名下3張金融卡及密碼交給詐騙集團使用,意圖換取5萬元美金的報酬,沒想到最後錢沒拿到,自己還成了詐團共犯,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5年。
內政部警政署165反詐儀錶板近日公布一起案例,網友阿輝(化名)表示,他已經步入中年,生活不順,手頭緊迫又沒有穩定收入,某天突然在網路上收到私訊,對方聲稱只要提供3張金融卡及密碼,就能輕鬆賺到5萬元美金(大約新台幣150萬元),「我當時聽了眼睛一亮,反正戶頭裡也沒錢,拿來換錢也不錯。」
阿輝提到,當他按照指示前往超商寄送包裹時,店員曾提醒可能是詐騙,但他為了賺錢仍選擇交寄;起初,對方聲稱要等帳戶有資金流通才會交付報酬,過了幾天,帳戶內果然有錢匯入,他又依照要求臨櫃把錢領出來,再轉交給特定人士,以為這樣做就可以賺取額外的報酬,沒想到才剛把錢領出來不久,警察就找上門了。
阿輝表示,當初收購金融卡的幕後主謀,案發之後直接人間蒸發,他卻得幫詐團揹黑鍋,最後他被法院認定為詐團共犯判處有期徒刑5年,「真的虧大了!」
警方表示,收簿集團通常會以高額報酬當誘餌,向民眾收購提款卡及密碼,再指示民眾寄件、臨櫃提款才能獲得報酬,實際上都是騙局,帳戶、提款卡或密碼千萬不能交給陌生人使用,否則等同於詐騙、洗錢共犯,若民眾覺得可疑或不確定是否遇到詐團,可以報警或撥打165反詐騙專線尋求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