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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憂人脈資源助逃海外 高院裁定高虹安限制出境8個月

CTWANT

更新於 10小時前 • 發布於 10小時前 • 黃摯恩
憂人脈資源助逃海外 高院裁定高虹安限制出境8個月
高院認定高虹安具出境逃亡疑慮,自4月21日起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圖/劉耿豪攝)

新竹市長高虹安因涉貪助理費案,一審被判7年4月,遭內政部勒令停職中。高院因境管期限將屆滿,日前開庭調查,最終裁定,自4月21日起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

高虹安因涉嫌在擔任立委期間詐領助理費,案件進入二審後仍持續審理中。該案涉及浮報助理每月受領酬金、加班值班費到預算上限金額,總計詐得新台幣46萬30元,最終裁定剝奪其公權4年。由於一審判決確定有罪,高虹安已被依法停職,市政由副市長邱臣遠代理。近期開庭時,高虹安律師則主張其未有逃亡之虞,無限制出境之必要。

但是,經高院認定,一審依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等罪,判處高虹安有期徒刑7年4月,足認犯罪嫌疑重大;高虹安曾為立法委員,現為新竹市長,曾經留學,可認有豐富人脈、資源及相當資力可供逃亡海外。

高院指出,趨吉避凶,人之本性,在重罪追訴壓力下,確有理由足認有逃亡之虞,為確保案件順利進行,仍有對高虹安限制出境、出海的必要,據此裁定自4月21日起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可抗告。

對此,高虹安對於高院裁定,未對外發表明確回應,律師團隊是否研擬提出抗告,引發外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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