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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政院重申是依據立院決議刪地方補助 北市府:有臉拿「法治觀念」洗地?

太報

更新於 1天前 • 發布於 1天前 • 周志豪
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行政院提供
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行政院提供

記者周志豪/台北報導

政院刪減地方補助款挨批「分贓」、「人治」,政院發言人李慧芝今回批,相關說法是沒有法治觀念的政治語言,政院是依立院三讀決議進行預算調整。台北市府副發言人魏汶萱傍晚反問,政院連財劃法第30條都不敢面對,違法刪補助,還有臉面拿法治觀念4字洗地?不知法治觀念4字怎寫?

魏汶萱呼籲,請行政院長卓榮泰與李慧芝不要閃躲、正面回答,財劃法第30條寫什麼?卓在主計長給的三選一選項中選擇砍掉地方補助款、弱勢救命錢的依據是什麼?要支持中央的總預算方案、特定縣市才能拿到補助款,這是哪一本書教這叫「法治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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