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中心/綜合報導】台中捷運去年5月發生隨機砍人案,造成呂姓高中生及許男兩名乘客受傷,洪姓嫌犯一審被依殺人未遂,合計判決應執行10年有期徒刑。洪男則在審理期間希望能以新台幣25萬與高中生家屬和解,並向他下跪求原諒,但高中生的父親認為,洪男的行為像在演八點檔,非常噁心。
2024年5月21日,洪男持菜刀及兩把水果刀進入中捷車廂,隨機砍傷呂姓高中生及一名許姓男子,檢方查出洪嫌因家庭、求學因素,對世界產生不滿,想藉由殺人讓全國民眾看見自己,選定捷運車廂犯案也並非臨時起意,依殺人未遂、恐嚇公眾等罪嫌起訴洪男,並請法院從重量刑。
一審合議庭審酌,洪男屬於計畫性行凶,因他事先購買凶刀、配戴止滑手套,上車時刻意往末節車廂,避免遭受後方攻擊,並在車廂內持20公分的長刀,攻擊被害人胸腔、頭、面部等高度危險部位,依公共危險安全罪部分判刑1年6月、砍傷呂姓高中生部分依殺人未遂處7年10月、許男部分依殺人未遂判6年8月,應執行10年有期徒刑。
判決後洪男不服上訴,審理期間更當庭聲稱,「自己不敢離世,才會說要模仿鄭捷、判死刑,感謝父母沒放棄自己,活著就有希望,會好好面對被害者」,還向呂姓高中生下跪,希望以新台幣25萬元與對方和解。
但呂父認為,嫌犯的行為像在演八點檔,非常噁心,提出以25萬元和解讓他感到錯愕,「我們真的想原諒他,但看他的樣子,我覺得非常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