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一名人妻小美(化名)去年3月返家時,驚見丈夫阿德(化名)竟帶女子小萱(化名)回家,還發現兩人有親密依偎合照、牽手過馬路等曖昧互動,憤而提告求償百萬元。未料阿德也不甘示弱,反控妻子曾與男性友人阿勇(化名)在火鍋店摟抱,甚至趁他睡覺時掐脖,同樣求償百萬。新竹地院審理後,認定雙方「各打五十大板」,判雙方各賠對方2萬元,全案可上訴。
小美指控,她與阿德結婚多年,育有2名子女,去年3月5日晚間返家時,竟撞見丈夫帶小萱回家,事後更發現兩人有親密合照,包括「頭靠頭微笑」及「小萱依偎在阿德胸膛」等曖昧畫面。此外,監視器還拍到兩人牽手過馬路,小萱甚至曾在電話中向小美道歉,承認「明知他已婚仍對他動心」。
小美認為,阿德與小萱的行為已嚴重破壞婚姻,導致兩人最終離婚,因此向兩人連帶求償100萬元精神撫慰金。
阿德則反控,小美在婚姻期間曾與阿勇在火鍋店親密互動,不僅勾手5至10秒,還將頭靠在對方肩上,明顯逾越一般社交分際。他更指控小美曾趁他睡覺時掐他脖子,導致他頸部受傷,憤而提告求償100萬元。
法院審理時,阿德的同事出庭作證,稱確實目擊小美與男性友人親密互動,但因現場有柱子阻擋,未能拍下照片。至於掐脖部分,法官認為阿德本身有異位性皮膚炎,無法證明傷勢是小美造成,因此駁回此部分請求。
法官認為,阿德與小萱的親密合照、牽手等行為,確實已侵害小美的配偶權;至於小萱部分,因她明知阿德已婚仍與其曖昧,法院判她須與阿德連帶賠償小美2萬元。而小美與男性友人的互動,也同樣構成對阿德配偶權的侵害。考量雙方經濟狀況及侵害情節,判決雙方「各賠對方2萬元」,並駁回其餘請求。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