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國內

陳菊已請4個月病假 前保訓會委員質疑:政務官長期不能上班「該自覺請辭」

中時新聞網

發布於 04月20日08:32 • 焦捷

監察院長陳菊去年底因流感到高醫治療,隨後又發現其右側腎臟長腫瘤且有腦血管阻塞病況,日前前總統蔡英文、副總統蕭美琴等人都南下探望她。對此,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保訓會)前委員桂宏誠質疑,印象中沒有任何一個政務官請這麼久假,有任期的政務官若遇到長期不能上班的情況,該自覺請辭,或是由有權任命者另找其他人選擔任,陳菊雖可請假到任期結束,但是否適當,須由她的政治智慧考慮。

根據《TVBS新聞網》今(20)日報導,桂宏誠受訪指出,陳菊去年12月起因病請假,而絕大部分事務官適用的公務人員請假規則,政務官也適用,所以陳現在是以常任文官的請假規則,但過去沒有政務官請這麼久的假,雖沒違法,但遭到質疑,身為政務官,若認為監察院長一職很重要,卻長期不能來上班,對國家並不好。

桂宏誠續指,政務官是有任期的,事務官則沒有,因此,現在應檢討政務官是否適用請假這麼久的制度,因為公務人員請假規則是給常任事務官的保障,而陳菊任期將在明年結束,是否會一直請假到任期結束?適不適當?需要討論。他並直言,自己印象中沒有任何一個政務官請這麼久的假,一般有任期的政務官若遇到長期不能上班的情況,該自覺請辭,或有權者任命者另找人選擔任,陳菊雖然可請假到任期結束,但是否適當,就要以她自己的政治智慧考慮。

而對於相關質疑,監察院秘書長李俊俋回應,陳菊請假均依照相關規定辦理,一切合法。另外,報導指出,陳菊在積極復健下身體狀況復原不錯,能下床走路、正常說話,但4月起已向監察院延長病假,按照請假規定,2年任職時間延長病假不得請假超過1年,而陳的任期到明年7月30日,若按照請假時間推算,不會超過延長病假規範。

0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