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周敏鴻/桃園報導〕海基會前董事長鄭文燦在桃園市長任期內涉貪遭起訴,與另位4名被告限制住居、出境出海,8個月期限將屆,桃園地方法院15日、17日開庭審訊後,桃院考量被告5人供詞有出入,有逃亡、串證之虞,裁定鄭文燦等在5人都延長限制出境、出海8月。
鄭文燦涉及林口工五工業區擴大案涉嫌收賄500萬元,被限制住居、出境出海8個月,桃院15日審理侯水文、廖俊松、廖力廷,17日再開庭訊問鄭文燦與廖家興。
桃院指出,鄭文燦等5位被告所涉罪名的犯罪嫌疑均屬重大。考量其等所陳內容,仍與部分同案被告與證人所述有所差異,復衡以其等的職業、社經地位、經濟能力與所涉案之情節程度,有事實足認上開被告5人都有逃亡、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審酌本案審理進度與侵害公私法益的程度等情,並權衡國家司法權對犯罪之追訴遂行之公益,兼衡上開被告5人居住及遷徙自由權受限制程度等情,認原限制出境、出海的原因及必要性俱仍存在,有繼續限制出境、出海之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