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院會日前通過行政院人事總處會銜的「國家安全或重大利益公務人員特殊查核辦法」修正草案今天(6日)起生效。有關「特查辦法」生效後的執行規劃,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表示,依法行政是政府部門最基礎的憲政義務,「特查辦法」既然已經修正生效,包括五院在內的公務人員,都應該依照相關規範,提報名單進行查核。
李慧芝指出,為展現執法決心,行政院以身作則,將優先提報行政院長、副院長、秘書長、政務副秘書長、常務副秘書長、政務人員及辦公室人員,後續將請法務部調查局進行「特殊查核程序」並將擴大辦理,初步估計包含政院及所屬部會,都將納入提報名單。
至於在野黨立委指稱政院優先以五長及辦公室提報查核的做法,可能是因為已鎖定嫌疑人等等說法,李慧芝強表示,完全是無稽之談。由於新修正的「特查辦法」已經生效,政院也呼籲包括立法院等機關提報符合規定要件的人員,也應該同步辦理查核作業。(張柏仲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