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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死囚沈文賓溺死2命辯「只壓入水2、3分鐘」 法官怒:她是水行俠嗎?

三立新聞網

更新於 2小時前 • 發布於 2小時前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沈文賓6度被判死,強辯只是把人「壓入水中2、3分鐘」,讓法官氣炸怒斥「你以為是水行俠嗎?」(圖/資料畫面)
沈文賓6度被判死,強辯只是把人「壓入水中2、3分鐘」,讓法官氣炸怒斥「你以為是水行俠嗎?」(圖/資料畫面)

▲沈文賓6度被判死,強辯只是把人「壓入水中2、3分鐘」,讓法官氣炸怒斥「你以為是水行俠嗎?」(圖/資料畫面)

6度被判死刑的死囚沈文賓為尋妻,被控將妻舅的潘姓女友、呂姓友人押入水中活活溺死,再棄屍新北市三峽恩主公醫院停車場。2020年間,沈文賓被判死刑定讞,但他聲請再審。高等法院9日開庭,沈男辯稱只把潘女壓進水中2、3分鐘,讓法官忍不住痛斥「她是水行俠嗎?還是奧運選手?」

沈文賓被控於2012年12月間,不滿多次向妻舅及其女友追問妻子下落未果,找來同父異母的弟弟沈文夏到宜蘭一處檳榔攤,押走妻舅女友潘姓女子及其友人呂姓男子。過程中還是問不到妻子行蹤,沈男竟萌生殺人念頭,在桃園大溪一處產業道路旁,要沈文夏把風,自己將潘女、呂男分別強壓進路旁灌溉水溝內,將2人活活溺死,再棄屍三峽恩主公醫院停車場。

從一審到更四審,沈文賓皆被判處死刑,沈文夏被判刑19年。2020年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但沈文賓的死刑至今仍未執行。

沈文賓聲請再審,高等法院開庭,強辯自己僅是傷害致死,非殺人,承認有將潘女強壓進水裡,但只有「2、3分鐘」,不知道會讓對方死亡。聽到這,連法官都忍不住怒斥正常人可以在水裡不呼吸2、3分鐘嗎「她是水行俠嗎?還是奧運選手?」

待沈男和律師當庭討論後,沈男這才表示,之所以要聲請再審,因為妻子沒有在父親頭七時回去祭拜。沈男另聲請針對其犯案時的手機門號及基地台收訊進行調查,並再次對手機進行鑑識。不過檢方認為沒有必要。法官諭知後核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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