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洪正達/高雄報導
▲惡霸犬暴衝咬傷路人,主人除了觸法居意外,還要賠償19700元。(示意圖,與本案無關/翻攝畫面)
高雄徐姓男子被控於2024年2月間,帶著「美國惡霸」愛犬前往寵物美容,沒想到下車瞬間忽然暴衝咬傷許姓路人,案經高雄高分院審理後,依過失傷害罪判處拘役30天定讞,得易科罰金並賠償對方19700元。
判決指出,2024年2月3日下午,徐男開車帶著愛犬到到建工路一間寵物美容店,豈料車門一開愛犬忽然衝出,並撲倒了許姓路人,導致其右手臂被咬傷,許男隨後向警方報案,再依法傳喚徐男到案說明,並函送法辦後遭檢方起訴。
高雄地院一審時判處徐男拘役30天,如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一日,但徐男不服表示因愛犬較熱情才會衝向許男,事實上並沒攻擊意圖,因此上訴高雄高分院,但二審法官卻認為,該隻惡霸犬重達20公斤且體格孔武有力,徐男並未嚴加約束,判他有過失將訴願駁回。本案中許男提起的民事賠償包含醫藥費、精神撫慰金共6萬元,於一、二審時均判賠19700元,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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