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任空軍戰術聯隊許姓上尉管制官被退役的史姓飛官吸收,近4年涉嫌將雄三飛彈部署、共軍擾台策略等軍事機密文件洩露給中共,台中高分檢去年依貪汙、違反國家安全法等起訴2人,台中高分院審理數月,卻認定許涉案部分管轄權錯誤,判移轉至下級一審台中地院審理。
近年共諜案頻傳,國家安全法第二階段自2023年12月1日上路,將原本是一審法院管轄的發展組織罪,改由二審法院為第一審管轄。
本案由台中高分檢偵辦,2024年8月搜索帶回史、許,經鑑識還原得對話,查出史退役後移被中共利誘,史再吸收當時仍在服役的許,2人聯手外洩空軍飛彈部署、反制共軍軍機擾台具體作為等機敏文件。
檢方訊時,許、史坦承犯行,檢方2024年底偵結依貪汙、違反國安法起訴2人,史事後獲10萬元交保,許男則羈押中。
由於檢方認定2人犯罪時間長達近4年,犯罪時間部分於國安法修訂上路前,而台中高分院審理數月後才判處許男部分管轄錯誤,移交轄下第一審台中地院審理,但因全案涉及國安採不公開審理,僅判決移轉管轄的主文公告,確切理由尚未可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