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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健身教練狠虐小姊弟棄保300萬潛逃 竹檢:裁定未公告未送達

鏡新聞

更新於 2天前 • 發布於 04月21日11:20 • 鏡新聞
虐童主謀葉展皓棄保潛逃。(翻攝自IG)
虐童主謀葉展皓棄保潛逃。(翻攝自IG)

新竹竹北某健身房去年10月間傳出虐童案,一名單親女員工將3歲兒、6歲女囑託負責人葉展皓、葉姓教練、鍾姓教練照顧,3人卻虐打小姊弟,遭檢方起訴從重量刑。葉展皓與葉姓教練今年2月被裁定以300萬與1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但3月開庭時,葉展皓無故未到,經查已出境,法院沒入保證金發布通緝,並函請外交部銷護照。外界質疑檢方為何未提抗告,竹檢今(21日)回應,尚未收受本件裁定,導致無從依《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提起抗告。

新竹地檢署調查,葉展皓等3人去年受到同事委託幫忙照顧小姊弟,卻在8到10月間以管教為由體罰、施暴2幼童,包含罰站、平板撐等,還將過程拍下供人觀看;鍾姓教練則與2人將小姊弟載到新竹新埔某山區,用童軍繩將小女童綁在樹上毆打,小男童腹部也遭毆傷。

葉展皓等3人訊後遭裁定收押禁見,新竹地檢署今年2月5日偵結,起訴3人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法官今年2月諭知葉展皓、葉姓教練分別以300萬元、1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需定時向派出所報到。但今年3月28日首次召開準備程序庭,葉展皓無故未到庭,經過查詢後才知人已出境。經檢察官當庭向法院表示,應對被告依法拘提、通緝。

竹檢表示,對本案始終維持一貫立場,偵查階段就明確主張應對葉展皓聲押並禁止接見通信,惟法院於移審當日逕行裁定釋放被告,未通知檢察官到庭表達意見,也未將相關裁定送達,致檢方無從行使抗告等合法救濟,實感遺憾。

竹檢強調對於嚴重侵害兒童身心的案件,向來秉持從嚴從速、依法究責之原則,後續將持續關注本案審理進程,並督促法院落實羈押程序及審理流程,依法嚴正究辦,追訴到底,給予被告應受之法律懲罰,捍衛兒童權益,維護社會大眾對司法之信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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