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男子阿哲(化名)因為不滿友人經營的東山鴨頭店被網友批評貴又難吃,一氣之下也在同臉書社團留言回覆「你真的有病呢」,結果反遭一狀告上法院,不僅刑事部分被認定涉犯公然侮辱罪,挨罰罰金3000元,民事部分日前也被法院裁定應賠償網友1萬5000元。
判決書中記載,該名網友2023年11月間在臉書某社團中留言,點名某東山鴨頭店的東西貴又難吃;此舉引起阿哲不滿,隨即在同社團中「指定該網友」,並留言回覆「你真的有病呢」等侮辱性言詞,雙方因而鬧上法院。
刑事部分,阿哲被橋頭地院法官依公然侮辱罪判處罰金3000元確定。民事部分,受害網友提告求償精神慰撫金20萬元。
阿哲表示,他承認確實做過上述事情,只是那間東山鴨頭店是朋友開的,當初他只是為了幫朋友抱不平,應該不用賠到那麼多。
但橋頭地院岡山簡易庭法官認為,阿哲在不特定多數人均得共見共聞的社團中,張貼侮辱性言詞,導致受害網友的品德、人格、地位受損,對網友的名譽法益構成不法侵害,主觀上難認沒有故意過失,考量到雙方身分、地位、經濟收入等因素後,最終判他應賠償網友1萬5000元較為適當,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