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中心/綜合報導
為了扶植中小微型企業,金管會證期局4月23日最新解釋令函公告,通過限定綜合證券商可投資創櫃板登板期間發行的新股,投資總金額不得超過券商淨值5%,且不受標的公司單次發行總額10%限制。
櫃買中心表示,原先綜合證券商僅能投資未上市(櫃)的公開發行公司增資發行新股,且投資標的總額不得超過證券商淨值10%,也不得超過該公司單次發行或已發行總額10%。根據金管會證期局23日最新解釋令函,綜合證券商可投資於創櫃板公司登板期間發行新股。投資標的種類和範圍,應經董事會決議通過,且在購買前應取得
最近期標的公司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的財務報表,作為評估交易價格的參考。
今年櫃買中心對中小微企業的輔導持續加強,櫃買中心指出,金管會已經公告開放綜合證券商投資創櫃板公司發行的新股,並可讓輔導券商抵扣該公司興櫃階段的認購額度,以穩定興櫃價格設定、券商也不需重複購買,同時也讓創新板公司募資更順利。
今年櫃買推出「創櫃板plus」制度,並強化與會計師等輔導新創公司單位的合作,如與台智雲、資誠啟動AI新創輔導專案等;而創櫃根據今年截至23日統計,新增申請及登錄創櫃板的公司計25家,自創櫃板設立迄今,累計成功登錄創櫃板公司達246家,總籌資金額66.11億元,顯示創櫃板對推動企業募集資金已有相當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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