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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華城案》關鍵硬碟沒封條!柯文哲臉書憂「證據鏈遭破壞」:誰打開過不知道

風傳媒

更新於 06月05日15:24 • 發布於 06月05日15:24 • 李孟恩
北院5日開庭提訊在押被告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資料照,柯承惠攝)
北院5日開庭提訊在押被告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資料照,柯承惠攝)

台北地院5日續審京華城容積弊案,下午法庭勘驗檢、廉在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家中臥室,查扣的「A1-37」隨身硬碟,內有起訴收賄重要證據「小沈-1500」,柯文哲辯護人當庭表示,硬碟有31萬個檔案,柯文哲本人從未閱覽過名為「工作簿」的相關檔案,內容來源與是否遭到修改也無從確認,強調指控柯文哲收賄,必須提出具體明確的證據。對此,柯文哲臉書發文提到,查扣電子裝置證物時,應有封套、封條,上面應如實記載是什麼單位、時間、地點扣押,後面有哪些單位曾打開過都要註記。

柯文哲臉書表示,檢方5日勘驗關鍵證據,也就是柯文哲「A1-37」硬碟,勘驗前,柯文哲委任蕭奕弘律師多次提醒法官,「數位證據具有可變動性,應勘驗image的副本,以避免打開原始硬碟後電磁紀錄被更動、破壞了證物的證據力」,檢方明知這是標準程序、檢察官姜長志卻還是要非常大聲的嗆律師:「你們確定要用image嗎?不要到時候又說要原物勘驗喔!」經與辯方多次確認、法官也認為律師說的道理後,法官裁定休庭10分鐘,再行勘驗image副本。

柯文哲臉書指出,再開庭後,法官卻以無法處理此一檔案為由,所以決定以「原物勘驗為妥」,但她沒有在法庭上告知大家。

柯文哲臉書續指,柯的辯護人之所以一再要求以image檔進行勘驗,就是因為數位硬碟被點開後,證據鏈就可能遭受破壞,更無法確保證據的完整和同一性;此外,查扣電子裝置證物時,應有封套、封條,上面應如實記載是什麼單位、時間、地點扣押,後面有哪些單位曾打開過都要註記。

柯文哲臉書也說,製作副本更需要經過計算「雜湊值」,專業流程確保證據沒有受到任何污染,但這個硬碟上面,連個封條都沒有,就像你我抽屜裡的任何一顆隨身硬碟,扣押證據到取出保存,都沒有經過標準程序。「一個證物,就這樣隨手拿出來,沒封條、沒包裝、誰打開過?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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