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鼓山區一家由日本先生與台灣太太經營的飯糰店跟房東爆出糾紛,引發社會輿論,先前傳出疑似飯糰店因為生意好,房東於是以漲房租的方式逼迫退租;對於被形容成「惡房東」,女房東今天(22日)下午出面還原事件始末。(溫蘭魁報導)
飯糰店房東邵小姐說,4月18日事件發生當天,是因為她接到自稱市政府單位的電話告訴她,飯糰店不能在騎樓營業,並且要她拍2張照片,1張改善前、1張改善後:「所以市政府要我改善,他要我拍2張照片,所以他們(飯糰店夫婦)幾乎是緊貼著我的身體,說,我們有肖像權,你怎麼可以拍我們的照片?我根本就來不及解釋。」
邵小姐說,她是被激怒的情況下,才用腳踢了桌椅,後來砸的是她自己心愛的花盆,且,飯糰店裡的軟硬體設施也都是她的,不是飯糰店夫婦的。
她並且拿出文件、憤憤不平的說,她給飯糰夫婦一樓店面租金1萬9800元,電費也沒有多收,強調4月18日當天,她並沒有提到漲房租的事,而是當初公證時,飯糰夫婦有口頭承諾,如果有賺錢,同意調整房租:「我也親自回她的line說,我會遵守契約精神,讓你租到期滿為止,我這樣還不明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