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張予柔報導
前陣子北市頻傳犬隻咬人事件,引發社會對飼主管理責任的關注。事實上,去年(2024)2月高雄也曾發生一起類似案例。一名徐姓男子開車載著美國惡霸犬前往三民區一間寵物美容店,沒想到下車時狗狗突然暴衝,撲向一名路過的許姓男子,導致對方右手遭咬傷。案件經高雄地院審理後,徐男依過失傷害罪被判拘役30天,可易科罰金;他不服提起上訴,但高雄高分院駁回,全案定讞。
根據判決指出,案發當天下午,徐男抵達寵物店門口時準備下車,卻未妥善控制重達20公斤、體型壯碩的愛犬,導致狗狗瞬間衝出車門,撲向經過店門口的許男,造成他右手手背遭咬傷。儘管徐男辯稱犬隻「只是熱情」無攻擊意圖,但法官認為,該犬先前洗澡時也曾躁動、撲向店員互動,飼主並未加以約束,難辭其咎,因此維持原判。
除了刑責,許男也提起民事求償6萬元,包含醫療費與精神撫慰金,法院最後判准1萬9700元賠償,該判決同樣已確定。這起事件也再度提醒社會大眾,飼養犬隻的飼主應負起管理責任,尤其是體型強壯、具攻擊力的犬種,更應加強約束,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