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莊淇鈞/新北報導
▲張姓警員免費敷臉後被強迫刷卡(示意圖)。(圖/資料照)
新北市1名張姓警員2021年經過捷運大坪林站時,被1名「愛妮雅化妝品」門市的店員熱情招呼進行「免費體驗敷臉」,但接著就被數名店員疲勞轟炸,強迫推銷刷卡買療程產品,接著陸續2年只要進行療程,就被強迫推銷綁約,2年刷卡131萬,後來發現商品未拆封、敷臉療程重複,怒告要求退款。法院判定「芸妮公司」透過旗下「愛妮雅化妝品」門市,以話術誤導、契約顯失公平,須返還85萬餘元。
張男向法官表示,2021年6月2日行經大坪林捷運站時,遭女店員攔下填寫問卷,並以免費提供檢測膚況、體驗臉部保養等話術,將他誘騙到店內,在進行敷臉時,稱「耗材用完」、「療程若中斷會爛臉」,並以「毛孔阻塞、皮膚壞死」等語施以健康恐嚇,接著開始推銷一組要價8萬元的美容商品與療程,接著數名美容師輪流疲勞轟炸,在他同意購買前,店員還拒絕替他清理臉部,不准他離開,為求脫身,只好被迫簽約刷卡。
張男還說,他刷卡所購買的美容商品全數被要求寄放店內,店員不斷將他拐騙回店裡,每次使用時,也從未詳細告知產品名稱或成分,僅簡略說明「產品很珍貴,須搭配療程使用」,根本是以服務為主體、商品為藉口,目的就是讓人一直買,直到2023年消費刷卡共計131萬餘元,2023年8月底因財務有壓力,向家人求助後才驚覺受騙。
張男同時也發現,該業者曾於2022年間,即曾因相似銷售手法遭公平會裁罰2500萬元,且所用契約內容並未符合衛福部公告之《美容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法官審理時認為,業者對外以「愛妮雅化妝品」為名進行制度化推銷,內部卻安排多名銷售員在敷臉時段,趁消費者難以移動時進行密集推銷、話術施壓,嚴重違反誠信原則與《消費者保護法》。本案本質屬「預付型、遞延性、不定期之繼續性契約」,張男依法可終止契約並請求返還。扣除已提供服務對價後,尚有85萬1230元商品未使用且未取回,業者應全數退還並加計法定利息。
據了解,2022年芸妮公司被公平會開罰,公平會表示,愛妮雅集團旗下的150餘家「愛妮雅化妝品」分店於街頭以協助填寫問卷為由搭訕民眾,事實上卻以不當手法銷售美容商品,公平交易委員會第1605次委員會議考量其手法惡性重大、受害民眾眾多且遍布全台,以及該集團營業額規模龐大等因素,依《公平交易法》第25條規定,處以法定最高的罰鍰額度2,500萬元,創下此類案件最高罰鍰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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