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鄭琪芳/台北報導〕報稅季來臨,財政部今召開所得稅結算申報記者會。北區國稅局指出,今年5、6月辦理2024年度綜所稅結算申報,適用多項新修正的減免規定,包括基本生活費調高、免稅額及多項扣除額調高,房租支出改列特別扣除額等,減輕民眾負擔。
首先,每人基本生活所需費用調高為21萬元、較上年增加8000元,本人、配偶及申報受扶養親屬基本生活所需費用總額超過全部免稅額與一般扣除額(標準或列舉從高擇一扣除)、儲蓄投資、身心障礙、教育學費、幼兒學前、長期照顧及房屋租金支出等特別扣除額合計數(即基本生活費比較項目合計數)的差額部分,得再自申報的綜合所得總額中減除。
此外,調高綜所稅免稅額調高至9.7萬元、上調5000元,標準扣除額13.1萬元(有配偶者26.2萬元)、調高7000元,薪資所得及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21.8萬元、調高1.1萬元。綜所稅課稅級距也調高,59萬以下適用稅率5%、59萬至133萬稅率12%、133萬至266萬稅率12%、266萬至498萬稅率30%、498萬以上稅率40%。
北區國稅局表示,退職所得計算基準也調高,一次領取退職所得者,一次領取總額在19.8萬元(調整前為18.8萬元)乘以退職服務年資的金額以下者,課稅所得額為0;超過19.8萬元乘以退職服務年資的金額,未達39.8萬(調整前為37.7萬元)乘以退職服務年資的金額部分,以其半數為課稅所得額;超過39.8萬元乘以退職服務年資的金額部分,全數為課稅所得額。分期領取退職所得者,以全年領取總額,減除85.9萬元(調整前為81.4萬元)後的餘額為課稅所得額。
另,適用最低稅負制者,所得基本稅額相關免稅額也調高,基本所得額免稅額元,由670萬元調高至750萬元,保險死亡給付免稅額由3330萬元調高至3740萬元。
此外,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適用年齡擴大至6歲以下子女,第1名子女扣除15萬元,第2名及以上子女每人扣除22.5萬元,並取消排富規定,減輕所有育兒家庭負擔。
房屋租金支出則由列舉扣除改列特別扣除項目,每一申報戶扣除上限由12萬元調高至18萬元,原則限本人、配偶及受扶養直系親屬在境內無自有房屋,但5種例外情形得視為非自有房屋者,並訂定排富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