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總統川普在 4 月初拋出「全球關稅戰」的震撼彈後,新加坡政府隨即宣布解散國會,並宣布將於 5 月 3 日進行國會大選。
結果出爐:執政黨人民行動黨(PAP)在現任總理兼黨秘書長黃循財的領導下喊出:世界劇變、團隊更新、堅持初衷、共創輝煌,一共拿下超過 65% 的選票,並奪下國會 97 個席次中的 87 席,相當於在國會中擁有高達九成的「完全優勢」。
從得票率觀察,人民行動黨亦較 2020 年上升了約 4 個百分點,顯示人民行動黨在前總理李顯龍不再續任總理與黨主席的前提下,仍成功完成了第四代執政團隊的接班。
反關在野第一大黨工人黨(WP)本次選前聲勢不低,卻僅奪下 10 席次(與上屆大選相同),另一主要在野黨前進黨(PSP)則全軍覆沒,新加坡短期內幾乎不可能出現「政黨輪替」。
新加坡選制,讓執政黨「永遠不會選輸」?
看完上段敘述,相信聰明的《換日線》讀者應該已經注意到一個特別的現象:為何得票率 65% 的人民行動黨,卻能奪下九成國會議席、完全碾壓在野黨?
答案之一明顯在選制:新加坡的「特色選制」自 1988 年調整後沿用至今,採行「混合型」的選舉制度,即結合了單一選區制(First-Past-The-Post)和比例代表制(Proportional Representation)的「集體選舉區制度」(GRC),同時在選區內採取「單一選區多數決」。
簡言之,在集體選舉區制度下,一個選區會選出 4 到 6 位國會議員,但他們必須是來自同黨或同個政治聯盟組成的團隊,同時至少 1 位必須來自少數族群,如馬來人、印度人或其他非華人。而選民只能從兩個或數個「團隊」當中擇一投票,得票高者則「贏者全拿」,也就是這 4-6 位候選人全數當選。
這個制度的設立,「官方說法」是新加坡為一個多元種族的國家,因此為了維護種族和諧,設計這樣的制度來保障少數族群的政治代表性。此外,新加坡政府並依據族群代表法(EBRC)設立「選舉邊界審查委員會」,負責定期審查與調整選區邊界。
然而對在野黨來說,這個選制卻無疑是人民行動黨為自己「量身打造」、還能「隨時微調」的必勝方程式,也使得選舉結果非常好預測 ──人民行動黨不是小勝就是大勝,且經常以 6 成不到的選票,拿下 8 成以上的國會席次。
人民行動黨已在新加坡執政 60 年,在全球各國中的「連續執政」長度,僅次於高度威權的中國共產黨和北韓勞動黨。實屬內閣制的西敏寺模式(Westminster system)下一大特例。
當然,新加坡執政黨的「未曾選輸」紀錄,絕非單靠選制而已。當地人民本就存在的高支持度、內閣施政表現等等都要列入考量,同時各國不少政治觀察者也多認為,相較同樣有長期執政紀錄的日本自民黨或曾在臺灣長期執政的國民黨,人民行動黨相對更能保持「黨內團結」,因此並未出現出現派系林立或黨內紛爭,導致大選中輸掉執政權的現象。
綜上所述,這也是為什麼新加坡的眾多在野政黨:工人黨(WP)、前進黨(PSP)、民主黨(SDP)、人民黨(SPP)、人民力量黨(PV)、綠黨(GP)、社會黨(SDSP)、民族黨(SNP)、自由黨(SLP)、改革黨(SRP)及人民民主黨(SPDP)等,無論如何嘗試彼此整合、每次選舉造勢也經常是人山人海,甚至可掌握三分之一以上選民的支持,歷年的國會席次卻總在一成左右。
「外國勢力」介選?本次大選的爭議話題
新加坡總理黃循財(右)曾呼籲所有政治領袖「堅決拒絕外國勢力的干預」。圖/財務省@Wikipedia CC BY 4.0
除了上述「執政黨永不會選輸」的「長年爭議」外,本次新加坡大選中還有另一熱議話題,即「外國勢力介選」風波:
事件起因為馬來西亞穆斯林政黨「馬來西亞伊斯蘭黨」(PAS)的財長伊斯坎達(Iskandar Abdul Samad),公然在新加坡大選期間,於社交媒體上表達對新加坡工人黨(WP)候選人費薩(Faisal Manap)的支持。無獨有偶的是,澳籍的「前新加坡公民」祖夫卡(Zulfikar Mohamad Shariff),也發表了大量批評新加坡(執政黨內)馬來裔穆斯林議員的言論,指責他們未能代表穆斯林群體的利益。
這類言論隨之快速擴散發酵,主軸為批評新加坡在處理宗教(尤其穆斯林)議題上的立場,並呼籲選民「根據宗教立場投票」。新加坡政府因此認定這些言論違反了《國會選舉法》 ──該法禁止外國人參與選舉活動或發佈選舉廣告。
為此,新加坡政府甚至直接要求 Meta,封鎖新加坡用戶對「外國人在 Facebook 上發佈的選舉廣告」瀏覽權限。新加坡總理黃循財強調:選民應該根據政策和候選人的能力投票,而非根據宗教或種族背景,並指責將宗教與政治混為一談非常危險,並呼籲所有政治領袖「堅決拒絕外國勢力的干預」。
而在野的工人黨領袖尚達曼(Pritam Singh),在此議題上也表達了與執政黨相同的立場:他認為無論如何,新加坡的政治應該由新加坡人自行決定,並拒絕任何外國勢力的干預。
事實上,關於馬來西亞伊斯蘭黨(PAS)介入新加坡選舉的問題,並非僅限於 2025 年 的新加坡大選 ──在過往幾屆新加坡大選中,也曾經在某些程度上介入過新加坡的選舉活動。如 PAS 及其他馬來西亞政治勢力,都曾在星國大選進行期間表達過對大選議題的關注或意見,有時更會公開支持某些「宗教傾向伊斯蘭基本教義」的在野候選人,並批評人民行動黨在穆斯林相關政策上「過於世俗化」,對境內伊斯蘭教的規範不夠符合「宗教自由」的原則等等。
新加坡處理「外國介選事件」給台灣的啟示
上述這些涉及宗教與種族的敏感言論和行動,無疑觸碰新加坡國內宗教與族群的敏感神經,並被視為干預新加坡內政,甚至有可能影響選民(尤其是境內馬來裔社群)的投票行為。但其雷厲風行的「變相封鎖國內人民造訪敏感貼文」的手段,也引發不少議論。
筆者認為,新加坡政府在面對「境外勢力試圖干預選舉」的問題時,確實採取了較為嚴格的手段,但其仍在法律、監管和外交手段等制度框架下進行,用以保護選舉的公正性與透明度。而這些經驗,或許對同樣面臨「境外勢力介選」風險的臺灣,提供了以下的幾點啟示:
首先,建立明確法律框架來防止外國干預:新加坡通過《外國干預(防止)法》(Foreign Interference (Countermeasures) Act,FICA)及《國會選舉法》等法律,賦予政府「依法行政」的權力,防止外國勢力對其內政和選舉活動的干預。臺灣可參考新加坡的經驗,以更強大的「法律」而非個案式或針對性的「行政裁罰」遏止外界干預,將更能避免相關爭議。
再者,需更重視對「國際大型社交媒體平台」的監管與談判:新加坡在選舉期間,與社交媒體平台「合作」,對外國干預的選舉廣告和信息進行過濾和刪除,這是防範外部勢力干預的一個重要措施。對臺灣而言,加強對這些社群巨頭的監管,則不僅是為了「選舉公平」,還包括為人詬病已久的猖獗詐騙等等問題。
最後,監察選舉透明度與競選資金規範:新加坡選舉管理局(Elections Department)每次選舉後,都會發布詳細的選舉報告,加強公眾對選舉公平性的信任。新加坡同時也對政治捐款有著嚴格的規範,禁止任何外國勢力或外國組織對選舉捐款。對臺灣來說,對選舉捐款的監管同樣重要,應有更嚴謹的相關的法律,來確保選舉捐款的透明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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