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輛紅牌大型重型機車昨晚闖入國道1號,一路從桃園到苗栗近50公里,沿途變換車道,國道警方攔查不停,在造橋地磅站拒捕被逮,警方先開4罰單,最高可罰19萬6800元,並依公共危險、妨礙公務罪嫌移送法辦。
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二公路警察大隊昨天晚上8點45分接獲通報,一輛紅牌大型重機誤闖國1,在70公里處桃園市楊梅路段南下,警方趕緊處理,初步調查,范姓男子(23歲)騎大型重機車遮蔽車牌,沿途行駛高速公路內、中、外側車道及路肩。
巡邏員警攔查不停,直到國道1號南向118公里造橋地磅路肩攔停大型重機,范男抵抗造成1名員警擦挫傷,警方經檢測范男酒測值零,依涉嫌妨礙公務及公共危險罪,移送苗栗地檢署偵辦。
范男另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3條遮蔽號牌,可處車主2400元至4800元罰鍰,並責令申請換領牌照或改正;第43條1項1款危險駕車,可處6000元至3萬6000元罰鍰,並吊扣牌照6個月;第61條1項3款衝撞員警致受傷,處9萬元至15萬元罰鍰,並吊銷其駕駛執照;第92條第7項騎乘汽缸排氣量550立方公分以上大型重機,行駛未經公告允許之路段,處3000元至6000元罰鍰。
國道二隊呼籲用路人,勿騎乘機車上國道,避免危害自身及他人安全。若發現有機車違規行駛國道,應在保證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利用110或高速公路「1968警政報案」通報,確保國道行車秩序與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