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鍾麗華/台北報導〕行政院會今(24)日將通過「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國土安全韌性特別條例」草案,行政院長卓榮泰將出席稍後記者會說明,特別條例全文9條,規劃經費上限高達4100億元。
根據特別條例草案,為因應國際情勢變化對我國經濟、產業及國土防衛影響,以強化經濟、社會及國土安全韌性措施,減輕人民負擔、穩定民生物價、國家經濟與就業市場、改善投資環境、促進產業升級轉型及防護國家安全。
特別條例所定強化經濟、社會及國土安全韌性措施項目,包括:一、提供企業金融支持;二、提升產業競爭力;三、協助企業開拓多元市場;四、支持勞工安民就業;五、強化農業金融支持、提升產業競爭力及協助開拓多元市場;六、強化高等教育人才培育;七、挹注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全民健康保險基金及勞工保險基金;八、加強照顧弱勢族群及提供關懷服務;九、強化國土防衛能量;十、提升資通作業環境及設備。
特別條例所需經費上限為4100億元,得視國際情勢變化,分期編列特別預算;其預算編製與執行不受預算法限制,所需經費來源,得以移用以前年度歲計賸餘或舉借債務支應;其每年度舉借債務之額度,不受公共債務法限制。
特別條例規定自政府領取之補助及其他給與,免納所得稅。條例規定自政府領取之補助及其他給與,不得業為抵銷、扣押、供擔保或強制執行之標的。
特別條例及其特別預算施行期間,自114年3月12日起至116年12月31日止,條例及其特別預算施行期間屆滿,得經立法院同意延長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