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中壢區5日在一條巷弄內,兩輛車狹路相逢,但卻誰也不肯讓步,雙方駕駛在現場僵持超過一個半小時,最後還是警方到場調解,才肯各退一步。
狹窄巷弄內,兩輛車正面相遇,雙方車頭緊貼,互不相讓,駕駛將車停下,一動也不動,一方不肯倒車,另一方也不讓寸步,整條路口因此卡死,後方車輛也被迫等待,住戶說:「車子也是開始回堵,就是都會禮讓,就是那一天可能兩個人不知道怎麼了,就是互不相讓這樣。」社區保全說:「一個是從這樣子過去,一個是從這樣子過來。」
社區保全VS.記者說:「下來有爭執嗎或吵架嗎?,也沒有,等警察來才各退一步。」事情發生在桃園市中壢區,6月6日傍晚,一輛黑色轎車,和一輛休旅車,同時進入長春路261巷,兩車在轉彎處碰頭,雙方從晚上6點,開始僵持,直到晚上7點,警方獲報到場,進行調解後,雙方才願意各讓一步,僵持過程約1.5小時。
桃園市文化派出所所長賴柏仁說:「員警到場後迅速協調指揮雙方駛離,現場交通恢復順暢,雙方駕駛未有爭執。」儘管這案件,警方沒有針對駕駛人開罰,但若真的因為互不相讓,造成交通堵塞,警方還是能依照交通法規,妨礙他人通行,處600到1200元罰鍰。